谢颖青/党政军条款只是个假议题,请NCC说清楚

▲新成立的NCC应该把中嘉交易案的相关老问题公开说清楚。(图/陈世昌摄)

文/谢颖青

投审会在9月20日请NCC重行审查并认定中嘉交易案是否违反《有线广播电视法》第10条禁止政府政档投资有线电视的规定,NCC第一时间回应将依法严格审查。说来难过,这不应该类似检察官发交案件给警察调查,NCC与其要在它已经给予许可(加了20项负担)的事实重起炉灶重行认定,不如借此机会恢复监理机关的高度,好好将前瞻未来的数位媒体政策检讨清楚,公开对外说个明白党政军条款是假议题「想透过行政力量影响媒体蓝绿,那是头脑坏掉」前政务委员施俊吉先生今年4月12 日接受广播专访时这么说。现实情况的确是,政府不可以也无意愿投资民营媒体,而政党更是不敢沾惹投资媒体以影响控制媒体的恶名。中嘉交易案要是牵涉有政府或政党投资,不必再绕一圈送回NCC重行认定,投审会自为决议认定,就能博得社会各界一致喝采,结束法定申请程序审查。要打破外资垄断有线电视市场,还是…但是,上个世纪新闻局主管媒体时代养出了脱出有线广播电视法管制,以层层转投资方式、袭卷全国有线电视系统控制经营的集团,NCC接手监管以来也习惯了在这种脱法状态之下,和有线电视MSO共生朝野皆批评「系统是被有钱人当成金钱炒作工具」,国内三大MSO陆续落入外资私募基金手里,以高杠杆向国内银行联贷,再买卖股权赚取以百亿元计的差价,对台湾网路没有建设,却获得许多个人利益

这样的朝野共识点出中嘉交易案令投审会不安的原因:外资打包获益要出场了,找另一个新创造出来的外资申报接手,主要债务还是「以新换旧」留在台湾。投审会发愁这究竟是真外资还是假外资,但是,回到NCC作为有线电视监理机关的立场,难道现在不正是一个好机会彻底检讨《有线广播电视法》第9条、有关外国人持股比例限制规定的目的与精神,反省如何打破将近二十年来外资垄断台湾有线电视市场的局面,为新政府积极献策引导本国投资人和金融机构直接正面投资这个不可小看的数位媒体市场。让NCC负责提出政策公开辩论9月20日投审会决议要NCC重新调查(或找证据),社会各界对中嘉交易案分别持赞成或反对立场,陆续还会激烈争辩。但是,NCC何不勇敢揭开过往外资习用的层层面纱,别让股权结构继续藏身境外不透明的基金; 开诚布公扫除本国人投资有线电视的不必要障碍,让本国经营者直接面向政府和投资人充分揭露公开其财务状况,让因为全面数位化可以汇流也已经汇流的传输媒体市场跨业兼容规模提升。

NCC转个念头负责提出除弊兴利的媒体政策来引导社会各界公开辩论,远比闭门准备只对投审会答复的回应,更接近「有意义的监理」。无论如何,我们不必再浪费时间互相指谪别人动机了- “Nothing is a mistake. There is no win and no fail. There is only MAKE.”▼党政军条款根本就是个假议题。图/陈世昌摄)

总结三个论点:1.政府说明白这个案子希望是本国人接手,不必再争真外资或假外资。

2.要本国人接手,没可能无中生有,台面上就有远传电信; 有线电视法在1999年修法就确立了电信和有线电视可以跨业经营,现在是时候政府借此机会说明如何透过电信和有线电视汇流,合理提升产业规模和服务素质,而且要追上国际先进服务趋势。

3.党政军条款是假议题:政府不要媒体有政府投资,那么就全面将有政府色彩资金退出上市电信公司吗?政府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如何强求被投资事业「守法」?下来就承认吧,今天闹烘烘吵成一团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会不会投资,能不能投资这个交易案。

我们的社会一定要硬生生地切成两半,用对立的方式来处理促进投资议题吗?我们真的没有空间可以好好想想如何引导国内资金(远传是上市公司)给产业注入活水,壮大台湾数位通讯媒体的规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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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颖青,太颖法律事务所主持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