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我们的个资被政府滥用了吗?(吴佩璇、张郁柏)

英国近年投注大笔经费,积极推动5G结合城市场域模式,大力提升国家生产力与效率。图/路透

「2021智慧城市展」于今年3月底风光举办。透过展览,我们能了解最新的城市科技居家照护等设施发展趋势,也能透过演讲者的分享,启发对于人类未来生活的想像。

本次智慧城市展的主题「智慧物联网引领智慧城市再升级 ( AIoT Invigorates Smart City )」强调将人工智慧(AI)的技术应用于市政服务,让人民生活更智慧、更便利,并借由人工智慧(AI)与物联网(IoT)的整合应用,推动城市进入「智慧城市2.0(Smart City 2.0)」新纪元。想要达成智慧城市2.0目标,其基础便是推动者掌握大量使用者资讯,透过分析数据建构出完整的城市服务与体验,进而改善我们的生活。然而,在追求智慧生活的同时,个人资料的保护措施完善了吗?

不少人可能听过「祖克伯(Mark Zuckerberg)比你的男/女朋友更了解自己」这个笑话,它表达了脸书(Facebook)团队有能力推送与阅听者价值观相近的文章或商品至其眼前。社群网路透过搜集与分析大量使用者数据,建构个人专属的「马赛克图像」,再利用该图像去理解个人的日常生活、行动与资讯并加以利用。各企业为了有效、精准地置入广告以最大化自身利益,纷纷加入这波数据搜集行列。数据所带来的效果显而易见,许多国家政府也跃跃欲试,期待透过此法使施政更能「对症下药」。在亚洲,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南韩、中国大陆、新加坡等政府,都透过新科技整合,以不同程度与方式运用人民的个人资料,试图控制疫情蔓延。

我国的「电子围篱」则是透过掌握个人手机讯号和基地台以确认居家隔离者行踪的系统。2020年底随着英国变种病毒肆虐,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进一步推出「电子围篱2.0」,监控有无违反防疫措施者参加大型集会活动,最后成功抓到数名前往跨年活动的违规者疾管署透过新闻稿宣称,电子围篱2.0是依照《传染病防治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法规授权,且已「在符合比例原则下,遵循最小侵害原则、合目的性原则、衡平原则等三大法则」进行,并保证透过电子围篱取得的人民个资最多只会保存28天。

疾管署的「声明」与大法官释字603号所强调的核心一致:大法官指出,隐私权受到宪法第二十二条保障。虽然公权力于必要时仍可限制,但必须符合比例原则,且有法律具体明确规定,始可限制隐私权范围,同时尚须禁止法定目的外使用。此外,该号解释亦提醒「配合当代科技发展,运用足以确保资讯正确及安全之方式为之,并对所搜集之指纹档案采取组织上与程序上必要之防护措施」。

然而疾管局的作为仍备受「过度侵害隐私权」的质疑。事实上,《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及第58条仅规定行政机关可对入、出境人员及接触者实施检疫或隔离,并未授权行政机关取用居家检疫、隔离及自主健康管理者的手机门号、追踪其位置。纵使「只会」保存28天,但在法律授权不明确、未经司法权或立法权的监督下,行政机关可以向通讯业者调取用户个资吗?

不论是智慧城市,还是防疫期间的电子围篱系统,都是透过掌握数据推动政策。试想,智慧城市具备不断搜集使用者数据的功能,却缺乏法律约束,政府打着公共利益旗帜进而不当搜集人民个资的情况将不难预见,毕竟公部门具有与人民不对等的资源与力量,因而容易走向以各种干预措施影响人民思想与行动的「数位极权(Digital authoritarianism)」,电影或是真实世界都已发生类似数位极权的场景:电影《全民公敌》(Enemy of the State)中,男主角卷入和政府有关的谋杀案件,而被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利用高科技监控其一举一动;现今,中国大陆政府以预防犯罪和打击恐怖主义理由推行「天网系统」,在城市建置搭载人脸辨识系统的摄影镜头,使政府可以搜集人民的生活数据,进而分析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对每一位公民进行社会信用评比。这些都是令人担心的例子。

以「国家安全」、「预防犯罪」、「打击恐怖主义」为理由,但在没有发生立即明显危害的情形,人民却必须面对国家、政府的时时监控,这样的生活是我们乐见的吗?

幸好,台湾尚未出现政府以推动「智慧城市」为由,不当索取或滥用人民个资的案例,我们还能及时参照国内外具有隐私权争议的案例,并加以防范。诚如企业搜集使用者个资前,需先取得当事人同意,国家也应当如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具正当性的资讯防漏机制,让政府除了不得直接向人民任意索取资讯外,亦不得透过企业间接索取。

智慧城市是发展趋势,政府推动智慧城市并非等同走向数位极权。只是在任何情况下,面对个人、私部门或公部门索取个人资料时,我们都必须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交出个资是否合理?要交出多少?每一笔被拿走的个资,是否有挪作它用?政府维持资讯安全的能力和机制如何?人民是否有在充分理解下授权个资被使用(informed consent)?

审慎看待自己的个人资料,已是数位世代的公民义务!

(作者吴佩璇为国立政治大学地政系学士、张郁柏为国立政治大学地政系、法律系双学士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