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冻卵补助的最后一哩路(张郁柏)
新科蓝委将提案修人工生殖法,争取全国适用冻卵补助。(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根据医学研究统计,女性最适合怀孕的年龄为25至30岁,又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的定义,初次怀孕时年龄超过34岁,生产时年龄超过35岁,即算高龄产妇,发生不孕、流产、早产的机率将大幅提高,怀孕期间罹患高危险妊娠合并症的风险也会增加,腹中胎儿出现先天缺陷的机率也将提升。然而,随着国人晚婚迟育现象日趋普遍,我国高龄产妇的比例逐年攀升,根据内政部2021年人口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女性生育平均年龄为32.29岁,其中35岁以上者逾3成,是10年前(2011年)的1.8倍。中央政府若不提出有效的生育补助政策让女性能安心生产,国家的低生育率问题将无法获得改善,人口结构将严重失衡,国家未来竞争力也将受到严重挑战。
中央政府的生育补助五花八门,其中一项攸关优生学,且能避免女性在年轻时为怀孕而放弃事业或学业者,便是冻卵补助方案。目前我国中央政府并未补助「单纯冻卵」(即不问原因的自主冻卵),仅桃园市政府、新竹市政府有提供部分补助,其余县市要不仍在研议中,要不为筹措款项所苦,难以大刀阔斧地为年轻家庭提供有力的冻卵补助方案。这造成有意生孕的当代年轻女性,必须冒着事业或学业受影响的风险,在适孕年龄期间受孕。此等困境导致我国女性怀孕的意愿降低,甚或拥抱不生主义。毕竟在年轻时并不容易放弃正在努力拚的事业或学业,年轻人的资力也通常无法负担高额的冻卵疗程,因此许多女性错失黄金适孕年龄后便放弃怀孕,造成我国生育率逐年降低,低生育率的国安问题正迫在眉睫。
反对政府补助单纯冻卵者认为,此补助将变相鼓励女性晚婚或晚生,加剧我国低生育率的问题。然而,笔者认为此说法恐有倒因为果之嫌,盖我国女性日渐晚婚或晚生,其主因乃生活成本提高造成经济上无力养育小孩、女性身体自主权意识日渐普及,以及人类具有繁衍后代义务的观念逐渐被挑战,低生育率与是否有补助冻卵漠不相关。况且,若女性能在适孕年龄期间,受到政府的补助,在毫无经济负担下将自身高品质的卵子先行冷冻保存,待时间成熟(例如:事业稳定、经济情况改善、寻觅佳偶有成)时再取出使用,则应能有效提升女性的怀孕意愿,进而改善国人低生育率的问题。
若参考外国作法,美国的许多科技大厂已自2014年陆续提供其正职员工生育相关福利,让员工或其伴侣一起使用在冻卵、冻胚胎、保存卵/胚胎、不孕治疗、试管婴儿、收养与代理孕母等与生育计划有关的支出上。虽然此些政策也被人批评倒因为果,并提出科技业要留任或吸引女性员工,应该创造更友善的工作环境,而非借由补助员工冻卵以迟延员工的生育计划。然而,尽管受此质疑,却有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冻卵补助的行列,可见这样的补助是受到当地多数人欢迎的。此外,日本东京都政府也于去年(2023年)的9月宣布,将针对健康女性提供最高30万日圆(约新台币6.5万元)的冻卵补助,东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更提到,冻卵可以是为未来怀孕预做准备的选项之一。当国外政府和企业皆已陆续提出各种有力的冻卵补助方案时,我国政府也应该正视国内晚孕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冻卵补助政策。
人生30岁才开始。我国晚婚迟育的趋势既然无法改变,政府便应该出更多力,为年轻家庭提供有效的生育诱因,其中,全面单纯冻卵补助便是一项可采行的方案,至于是补助个人冷冻一颗卵或复数颗卵?以及是否设定补助金额上限?皆为可被讨论的方案,政府亦可考虑采渐进式的方式逐步完善冻卵补助政策。但若政府对此议题置若罔闻,恐将难以解决我国长期低生育率的问题。(作者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硕士、律师高考及格)
※以上言论不代表旺中媒体集团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