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吴佩璇、张郁柏》90后的我们,何时能见「居住正义」的蓝天?

行政院苏贞昌赴立法报告备询前受访表示,政府一直为民众的居住正义努力,因此推动房地合一不要短买短卖炒作赚取暴利,央行也对买第三间豪宅以上降低贷款成数,都是为了打炒房。(郑任南摄)

2021年3月上旬,行政院先后丢出两颗震撼弹,财政部长先表态「暂时不推囤房税」,隔天行政院通过「所得税法修正案(房地合一税2.0)」,宣示要解决短期炒房的乱象。尽管房地合一税2.0将法人预售屋买卖纳入课税,也拉长「短期持有」期限,然而,只调整房地合一税却维持「低持有税」,投机客仍然能透过「大量、长期持有」的待价而沽「囤房」模式赚获暴利,因此,当囤房税修法再度被政府搁置一旁时,各界哗然,张金鹗教授甚至直呼「改革做半套、不囤房是笨蛋」。

囤房税不是什么新话题。台湾不动产持有成本税基税率较世界平均低,导致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多间不动产放着等增值进而赚取利益的案例多见。为此,2014年修正《房屋税条例》第五条,将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税率由1.2%~2%提高为1.5%~3.6%,财政部赋税署的新闻稿明确指出修法目的系为「抑制囤房,维护租税公平」,并且交给地方政府自行决定依照各县市「所有权人持有房屋户数」情形来订定差别税率。然而,「不利选举」的增税措施最终只有极少数县市实施,民间遂有越来越多呼声希望直接由中央政府提高税率,中央政府却宣布囤房税修法将暂缓,并透过「要求(县市)调整税基」、「提高房屋税征收表现占考核比重」,把球又丢给地方。

尽管中央政府声称囤房税修法只是「暂时不推」、「仍在研议」,却可预见未来的推动将困难重重。其中,财政部不推动的三大主张更是令民间无法接受:第一,担心打击面过广,会伤及因继承等非投机原因而大量持有房屋者;第二,担忧持有房屋成本提高既不会让富有者释出房屋,反而会使房租调涨的不利益转嫁至租屋族;第三,城乡差距是否应以相同标准课征仍有待讨论。

对于财政部的说法,本文有以下看法:

首先,如立委邱显智脸书发文所述,南韩租金转嫁问题在于市场供给不足,与台湾房屋供给远超过需求的情况明显不同(注:2019年,台湾住宅存量比家户数多出约66万宅);其次,税负转嫁确实可能发生,然而「如何转嫁」及「向谁转嫁」在各国均有不同的发展,因此调高税率不必然导致「所有」房租立刻上涨。税负转嫁重点在于比较供给者(出租者)与需求者承租人)谁的「弹性」比较大,透过其他政策如租屋补贴或由政府增加平价住宅出租量,增加承租人的弹性,便可降低转嫁的影响力。

至于继承与城乡差距疑虑,多屋课税、有能力者多负担,本就是囤房税的核心概念,况且预告实行后,持有大量房屋者本应开始减少持有,亦可以透过与地政单位的连结,判断不动产登记是否为继承;最后,影响房屋税需缴纳税额高低之元素不仅有税率,还有课税基础,城乡发展之不同可以反映于税基,而不仅只仰赖税率。

诺贝尔奖得主席勒(Robert Shiller)曾表示台湾特殊的「三高」不动产现象(高房价、高自有住宅比率、高空屋率)令人匪夷所思。若人人都将不动产视为产业火车头,将大量资金灌入不动产产业,只会使经济成长的泡泡不断被吹大,而无壳蜗牛继续无房可买。若财政部错过这次中央银行金管会动手抑制房价的契机,未来修法恐怕更遥遥无期。

修法很难一步到位,即便是学界和民间,对于囤房税要不要带有空屋税的性质,也都有不同看法,但当「居住正义」只能沦为选举的口号,而政府不愿有实质作为时,作为90后的青年人,我们只能感叹,若不是父母长辈留有房地产,我们得投入一辈子的积蓄才买得起一间又旧又小的房屋。

政府看得见问题却没有积极作为,居住正义的蓝天何时能见?

(作者吴佩璇为国立政治大学地政系学士张郁柏为国立政治大学地政系、法律系双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