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将修正「党政军条款」 如何突破政治问题是关键

▲「党政军条款」是新闻自由的防线?还是媒体发展绊脚石?(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林睿康/分析报导

外传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将针对广电三法中的「党政军条款」进行修正政府军方部分将朝「不得实质控制」媒体方向修法,政党部分则依「政党法」规范。虽然NCC对此传言仅表示「还未最后确定」,但是根据先前詹婷怡主委专访内容,不难预料传言的真实性。只是,面对年底的地方政府选举和明年的总统大选,这个修法想要顺利通过,难度很高。

回顾党政军条款起源,当时1995年包括各律师医师教师、环境与传播学者公会纷纷上街头抗议,要求党政军退出媒体,并高喊:「解严了,但黑手还在媒体。」后续1997年到2003年立法前,媒体界不停有政治人物安插桩脚的事件发生,政党企图影响媒体与新闻自由风声日益扩增。最后在2003年12月,隔年总统大选的压力与各界反政治黑手的声浪下,广电三法才终于在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明订政府、军方、政党、党务政务与选任公职人员等,不得投资广播电视事业

10几年过去了,由于发生超过30件因广电媒体的大股东是上市柜公司,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四大基金投资,使得广电媒体被牵连触犯党政军条款并因此受罚或导致并购案破局。也因此传出NCC将针对广电三法中的「党政军条款」进行修正,其中政府、军方部分将朝「不得实质控制」媒体方向修法,政党部分则依「政党法」规范(政党法第23条:政党不得经营或投资营利事业),至于民代投资部分,将修法改为处罚投资者,而不是被投资者(广电媒体)。

对于此传言,NCC仅表示「还未最后确定」。不过NCC主委詹婷怡先前接受ETtoday新闻云的记者专访时曾表示,「为什么会有党政军条款?因为要维护言论自由与新闻自主,那为什么党政军条款现在却变成投资要件?」至于党政军条款到底要怎么处理?詹婷怡表示,首先,党政军原始的精神「维护新闻自主空间、健全民主政治发展」,因此,只能修不能废,「坦白说,要调整那些5%、10%、15%的投资额度,必须要跟维护新闻自主有关联,所以我们要从原始精神去探讨,不能再去做歪掉的事情(投资额度跟新闻自主是否相关?),而我完全拥护党政军条款的精神,也就是维护言论自由。」

从上述詹主委的发言,不难预料传言的真实性,只是,NCC为何要朝此方向修法?

首先,就是东森、纬来、民视的党政军问题!根据NCC的资料,南投县议员陈翰立间接投资民视;陈翰立、屏东县议员宋丽华及中国新洪门党等,直、间接投资东森电视与超级传播;屏东县议员宋丽华和中国新洪门党购买了台数科股票,以及国乔石化、中国人寿、中国合成橡胶公司等,购买纬来电视股权,因其上游有政府四大基金投资,等于间接投资纬来电视。而NCC已经要求必须在三年内改善,否则有撤照危机

其二,根据2016年11月9日通过的广电三法规定,购物频道必须申请执照才能继续经营(原本电视购物台免执照),但由于受限于党政军条款,也就是一旦有党政军身份投资人购买股份,就会被限定无法发照,目前三大电视购物台,除了VIVA,其余两家都面临拿不到经营执照的窘境,也因此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日前通过购物频道4年内不受党政军条款拘束,可继续延长营运,但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从上述理由大致可推测NCC修法的目的,但是如同立委叶宜津先前曾表示,NCC对党政军条款是非战之罪,因为这是政治问题,而党政军条款的不合理,NCC一直都想修正,但提案若要通过,必须寻求朝野政党的共识,只是,面对年底的地方政府选举和明年的总统大选,这个修法想要顺利通过,难度很高。

▼NCC欲修改「党政军条款」,如何突破政治问题是关键。(图/记者林睿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