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个频道换照遭党政军卡住 NCC如何解套?

频道换照遭党政军卡住,NCC如何解套?(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卫星频道和有线电视系统今年起进入连续三年的换照高峰期。不过由于许多卫星频道业者内的上市公司股东近期遭「投资」而触犯「党政军条款」,可能会因换照不成影响超过十个频道和全台500万有线电视用户收视权益,因此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12日)上午讨论「卫星电视换照审查办法」,是否删除或修正第9条第2项「违反党政军持股应该驳回换照,且不得补正」规定预料下午会有答案

根据「卫星广播电视法」第18条规定: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之分公司代理商于执照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应填具申请书及换照之营运计划主管机关申请换照。主管机关受理前项换照之申请,除审查其申请书及换照之营运计划外,并应审酌下列事项:一、营运执行报告、评鉴结果及评鉴后之改正情形。二、违反本法纪录。三、播送之节目广告侵害他人权利之纪录。四、对于订户纷争之处理。五、财务状况。六、其他足以影响营运之事项。

而根据NCC在民国105年7月6日公布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审查办法」,其中第九条: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申请换照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补正,应附具理由驳回其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而有外国人直接持有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之股份,超过该事业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十之情形。二、违反本法第五条规定,而有政府政党或相关事业、财团法人人员投资或任职之情形。

不过因为「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审查办法」是依据卫广法第18条衍生出来的子法母法中并没有「触犯党政军不得换照」的条文,加上许多卫星频道业者内的上市公司股东近期遭「投资」而触犯「党政军条款」,可能会因换照不成影响超过十个频道和全台500万有线电视用户收视权益,因此NCC12日上午讨论「卫星电视换照审查办法」,是否删除或修正「第9条第2项」规定,预料下午会有答案。

业界人士分析,最需要资金发展媒体产业,却因为「党政军条款」的严格规定,阻挡上市柜公司资金进入媒体市场,媒体也不能进行股票上市计划,现在还卡住频道业者正常换照,相当不公平。面对这种现象,据了解,NCC正在研析广电三法」的修法,但是并不会废除「党政军条款」,可能会把处罚对象,从「被投资者」改为「投资者」。

业界人士建议,现在东森电视等频道业者换照迫在眉睫,NCC若修订或删除「卫星换照审查办法第9条第2项」规定,可先让「被迫违法」的卫星频道成功换照,维持正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