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偿债 海航遭申请破产重整

海南航空集团29日宣布破产重整。(中新社

海航集团29日发布声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海航集团发出《通知书》称,「(海航)相关债权人因(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海航集团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就此通知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司法审查,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近10年来,海航斥资并负债数百亿美元收购世界各地的金融公司酒店、房地产等资产,成为大陆资本大举海外并购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但在2018年年初,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峰承认出现资金流动性难题后,海航集团及其子公司股票大跌,公司经营每况愈下。

2018年上半年,海航开始抛售在海外和中国的多处资产;2018年7月,海航集团董事长王健在法国公务考察时意外跌落悬崖,伤重不治,震惊海内外,更引发许多海航债权人的担忧。

2020年2月29日,由大陆央行、银保监会、国开行单位组成的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正式入驻海航集团。此举一度被外界认为是「政府接管海航」;但海航方面否认,指出工作组主要协助推进「风险处置工作」。

破产重整并非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是指针对可能或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在法院主持和利害关系人参与下,进行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破产清算」是为让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公平受偿,导致破产企业彻底消失

当前海航航空仍占大陆整体航空运输周转量的15%左右,位列第4大,「破产重整」后仍会持续经营航空主业,直至负债降至合理范围才会将经营、决策权交还股东会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