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有心人士乱频道换照 NCC删除法规命令的「党政军条款」

▲NCC副主委翁柏宗。(图/资料照)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年代、东森和纬来等多家频道业者近日申请换照案,却发现民代间接投资而触犯了「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审查办法」第九条的「党政军条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12日)表示,经审视,认定此「党政军」规定明显逾越「卫星广播电视法」母法,因此决议删除,同时修正有关换照时应提供未来6年财务评估,缩短为3年。

「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审查办法」是根据「卫星广播电视法」第18条所制订的法规命令,其中第九条明订,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申请换照案件若出现外国人直接持有之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以及有政府政党或相关事业、财团法人人员投资或任职的情形,NCC要驳回换照申请。

由于NCC近日审查年代、东森和纬来等多家频道业者的换照案时,发现有民代因为间接投资,而使上述业者触犯了「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换照审查办法」第九条的「党政军条款」,可能因换照不成影响超过十个频道和全台500万有线电视用户收视权益

为避免伤害用户收视权益,NCC发言人翁柏宗12日表示,经委员们审视后,认定换照审查办法的「党政军」规定明显逾越「卫星广播电视法」母法,因此决议删除,被党政军卡住的频道换照案可望通过,但是因为这些频道业者被党政军投资事实明确,将依卫广法第50条规定,处罚新台币20万到200万罚锾并要求限期改正,若届期不改正可按次处罚,严重可废止执照。不过NCC也对如有相关人士利用党政军条款试图干扰广电市场秩序营运予以谴责。

另外,由于有卫广事业反映要求换照业者应提供未来6年财务规划时间太长,因此NCC也修正有关换照时应提供未来6年财务评估,缩短为3年,以利落实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