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案党纪凌驾宪法? 李应元拟向大法官提出释宪案

记者洪欣慈台北报导

针对国民党以撤销王金平党籍方式,拔除其立法院院长职务,因而衍生党纪侵犯宪法争议民进党立委李应元右图/本报资料照)13日表示,将声大法官解释国会议长因党籍消失而解职,是否违反宪法、立法院组织法相关规定,目前包括台联立委黄文玲亲民党立委李桐豪与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等人,都已同意提出此释宪案。李应元指出,立法院组织法第3条虽要求立法院长必须「本公平中立原则,维持立法院秩序,处理议事」。但在政党政治的实务中,往往两者相冲突,造成政党以党纪为手段欲拔立院首长职位。为确保立法院长有公正处理议事的空间,这样的宪政缺漏应尽速透过释宪来弥补。再者,李应元说,目前选罢法规定不分区立委在丧失党籍之日起,即丧失其立委资格,会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依据1993年大法官会议第331号的解释,当时选制为一票制,造成各政党不分区席次分配完全依附在区域立委的得票,但自2008年开始,不分区立委已改为由政党得票率产生,已经过选举民意的检视,政党以撤销党籍来剥夺不分区立委资格,恐涉及侵害国民主权,选罢法有违宪之虞

李应元继续说到,宪法第66条规定立法院院长由立委互选产生,明示国会自治的宪法设计,国民党这次透过党纪企图操控立法院院长的作法,「绝对有违宪之嫌」。要求大法官应尽速就这些宪政争议进行解释,以恢复宪政秩序。

根据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第5条规定,只要有3分之1以上立委声请,就可提出释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