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三读通过! 外劳在台3年不需出境即可续聘

▲立法院长苏嘉全敲槌通过《就服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造成仲介移工团体大对抗的《就业务服法》第52条修正草案,21日在立法院院会排定审查立院大门口还出现双方团体对杠情形。由于民进党团、国民党团都无异议,《就业服务法》仍顺利三读通过,将来外籍看护工可在台湾做满3年后,不用离开台湾就可续聘

由于今天审查民进党立委吴玉琴提出的《就服法》部份条文修正案,仲介团体及移工团体上午都到立法院大门口抗议,一边抗议此法、另一边则力挺修法。不过,在蓝绿共识情况下,最后修法仍三读通过,取消原条文「应出国一日后始得再入国工作」的规定

新法规定,所有外劳不必在台工作3年就要出国1次,可立即续聘在台工作,这项修正法案每年约可影响1万4千名外劳,除了避免雇主面临劳力窗期, 将来外劳也不须每3年重复被收取一次仲介费,每次可节省7.5万到18万元。

提案立委吴玉琴表示,台湾的移工面临遭受国外人力仲介剥削的阴影,移工每入境一次,在国外便需缴交一笔高额仲介费给仲介。因此,移工赴台之前,须向当地银行借贷,入境之后再用一至二年的时间清偿债务,目前台湾将近60万的移工身受其害。这次修法废除3年出国1次的规定,预估将大幅减低移工因为债务约束所发生的行方不明与劳资争议事件。最重要的是雇主在人力运用上将更具弹性并且不增加财务负担,劳雇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