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不能让暴力伤医成为社会之痛|新京报快评

▲7月20日,李晟医生遇害后,国家医保局发声谴责暴力伤医行为。图/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局”

这两天,一起医生被持刀伤害的新闻,引发了近乎全网的悲痛。7月19日,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在门诊诊疗中,突然遭到一男子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晚去世。

7月20日晚,国家卫健委发文,对李晟医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人和亲属表示慰问,并再次强调,“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国家卫健委“对任何形式的伤医事件零容忍”。此外,国家医保局、中国医师协会、浙江省医师协会等也都相继表态。

随着媒体报道,人们渐渐拼出了一位好医生形象。一位同事写道,“他是最一心扑在患者身上的医生,没有之一”,甚至因此没空做学术、写论文。也有患者家属写道,“这个医生很负责的,给我外公做的心脏手术,我外公有不适给他打电话,不管多晚都会耐心回复”。就在李医生在遇害时,也是在加号出门诊,“连午饭都没吃”。

一个好医生却遭遇暴力伤害,格外让人心痛,人们被细节所打动、被故事所感染,情绪也由此被点燃——人们不想再看到这样的悲剧,也再次强烈呼吁持续加强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保障,不能让暴力伤医成为社会之痛。

事实上,关于暴力伤医,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常明确。2020年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强调,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一些安保措施也在持续推进。比如,2021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公安机关应当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配备必要警力;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进入医院。

如今回看,相关措施仍有进一步细化、强化的必要。比如,警卫力量的进一步覆盖和安保力量的应急反应速度提升等,社会仍应当进行资源倾斜,以提高医疗机构整体的安全系数。

另外,一些预防措施如何落地也值得探讨。比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都在近些年出台规定,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保护措施,回避对就诊人员的诊疗,或是在不危及医疗安全的情况下暂停相关区域诊疗活动。

一些暴力伤医事件并非突然发生,其间或许有先兆,医院事实上可以提前对一些风险状况进行识别,提前进行干预。但这些规定如何操作,如何平衡潜在风险和就医权利之间的矛盾,也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找出可行性方案。

还值得注意的是,伤医事件是非常恶劣的暴力犯罪,但肇因也可能多种多样。那么,如何进一步完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公信力和强制力;或者如一些业内人士建议的那样,针对不同病症实施强制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尽可能预先化解医患冲突。这些,也都值得认真对待。

此次伤医悲剧发生后,有过类似遭遇的陶勇医生也在社交平台发声,其中有这么一句:“每一个愿意选择医学作为职业的人,都是有情怀的,这份善良的初衷和坚定的选择,应该得到全社会的保护。”

诚如斯言,伤医事件带来的不只是肉体伤害,更是对其他医务工作者心气、志向、安全感的重大打击。推而广之,这也是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行无差别伤害,是社会之痛——医务工作者如果战战兢兢、心灰意冷,普通人的健康又靠谁来守护?

有一个沉痛的数字,人们应当记住: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公开报道的伤医事件就超过400起,其中数十起案件致医生死亡。因此,在悼念李晟医生的同时,也希望人们能够凝聚起共识:当从不同角度着手,发力强化对暴力伤医行为的治理,守护好医务工作者的安全,让这样的痛心悲剧不再上演。

撰稿 / 江城(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