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诉讼终结美国「学校种族隔离」 判决女主角过世享寿76岁

▲终结美国学校种族隔离诉讼女主角琳达布朗。(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钱玉纮/综合报导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54年针对「布朗诉托彼卡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案件作出决议,判决「种族隔离」是一种不平等的对待,是美国历史非常具有指标性的诉讼案。案件中极力争取平等的非裔女孩琳达布朗(Linda Brown)在美国时间25日过世,享寿76岁。琳达的妹妹雪儿(Cheryl Brown Henderson)25日向堪萨斯州托彼卡媒体证实,琳达已经过世,目前家人们正在筹备葬礼。堪萨斯州州长利尔(Jeff Colyer)在推特上提到,64年前,一名来自托彼卡的小女孩提出了诉讼,终结了美国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政策,「琳达布朗提醒了我们,有时候最不可能的人,也会发挥惊人的影响,借由服务社会,我们真的可以改变世界。」

1950年代的美国还实施着严苛的种族隔离政策,来自非裔家庭的琳达每天都必须要走1.5公里的路到公车站,再搭车去黑人专属小学上课,当时她只有9岁,琳达的父亲奥立佛(Oliver Brown)想要替女儿们转到附近的学校,却被拒绝,理由是那是一所全白人小学。于是,奥立佛联合了托彼卡当地的13个黑人家庭,打算控告托彼卡教育委员会。

这件案子一开始被否决了,奥立佛加入了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的全国诉讼案,其中有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维吉尼亚州和德拉瓦州的黑人家庭,当时领导案件的律师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后来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黑人法官

1954年5月17日,美国最高法院做出决定,判定种族隔离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平等,种族隔离的法律剥夺了黑人孩子入学权利,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所保障的平等权,因此违宪,这个判决终止了美国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现象,也促进了接下来的数年内美国废止一切种族隔离政策。

琳达曾表示,在那么小的年纪就受到全国的关注,对她来说是一件很艰难的事,但她仍然在这件诉讼案后,继续为有色人种争取平等权益。她在1985年时受访时表示,「我父亲当时愿意接受这个巨大的挑战,是因为他认为,黑人不应该接受二等公民般的对待」。NAACP也在推特上向琳达致意,「愿妳安息,我们国家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