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艺人运匠冲突 公众人物的处理有示范性哦!
▲李妍憬和司机都澄清没动手,影片曝光后却被打脸。(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刘北元
这几日,媒体大篇幅报导艺人李妍瑾与贺姓计程车司机的冲突事件,网路上相关讯息也不断在流传,今天某媒体更报导了贺先生有一位美女女儿,在网路上引起众多关注,也有许多人因此转向替贺姓司机说话。
这一事件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媒体与国人的关注呢?殊不知类似情况几乎每天都在社会各个角落发生,除了相关人士外,不但媒体不会去关注,更不会攫取网友们关爱的眼神。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很简单,这件事与诸多暴力冲突事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当事人其中之一是位艺人,换句话说,就是有公众人物参与其中了。
既然这样经常性的社会事件,因为有公众人物涉入其中而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想问:既然不幸的事件已经发生了,公众人物该如何面对处理比较妥适呢?
我知道,在冲突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李妍瑾小姐身心都受到了伤害,但她与计程车司机最大的不同在于她是公众人物,因此,我如果说李小姐在处理这一事件的方式,是具有示范性与模仿性的社会影响力,也许不会所有人都反对我的看法。
李小姐循司法途径去保护个人权益、去追究伤害她的人,这是法治国家国民应有的权利,没有人可以要求她放弃,但除此之外,若从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角度来重新思考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也许社会更期待李小姐会有不同于一般老百姓的智慧。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是否太苛责公众人物了?计程车司机没有他的社会责任吗?当然他也有,只是无论他怎么做,影响力也不及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是因为这个身分去得到比别人更多的社会机会,那她该肩负的社会责任似乎就不该是小于她的知名度,也因此,公众人物在思考个人权益维护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公众人物巨大的社会形象及影响力,在这两者间取得平衡,让我们的社会能够从事件中得到正面的学习。
事件已经发生数日了,相信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都缓和不少,双方该说的话都说了,不该说的话也说了,现在该是给社会大众一个有智慧的示范的时候了,相信社会对双方都有期待。
●作者刘北元,作家、更生人、基督教更生团契志工,原文刊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