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北元/艺人运匠冲突 公众人物的处理有示范性哦!

李妍憬和司机都澄清没动手影片曝光后却被打脸。(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刘北元

这几日,媒体大篇幅报导艺人李妍瑾贺姓计程车司机的冲突事件网路上相关讯息也不断在流传,今天某媒体更报导了贺先生有一位美女女儿,在网路上引起众多关注,也有许多人因此转向替贺姓司机说话。

这一事件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媒体国人的关注呢?殊不知类似情况几乎每天都在社会各个角落发生,除了相关人士外,不但媒体不会去关注,更不会攫取网友们关爱的眼神。这个问题答案似乎很简单,这件事与诸多暴力冲突事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当事人其中之一是位艺人,换句话说,就是有公众人物参与其中了。

既然这样经常性的社会事件,因为有公众人物涉入其中而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想问:既然不幸的事件已经发生了,公众人物该如何面对处理比较妥适呢?

我知道,在冲突发生的整个过程中,李妍瑾小姐身心都受到了伤害,但她与计程车司机最大的不同在于她是公众人物,因此,我如果说李小姐在处理这一事件的方式,是具有示范性模仿性的社会影响力,也许不会所有人都反对我的看法。

李小姐循司法途径去保护个人权益、去追究伤害她的人,这是法治国家国民应有的权利,没有人可以要求她放弃,但除此之外,若从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角度来重新思考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也许社会更期待李小姐会有不同于一般老百姓智慧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是否太苛责公众人物了?计程车司机没有他的社会责任吗?当然他也有,只是无论他怎么做,影响力也不及公众人物;而公众人物,是因为这个身分去得到比别人更多的社会机会,那她该肩负的社会责任似乎就不该是小于她的知名度,也因此,公众人物在思考个人权益维护的同时,是不是也应该考虑公众人物巨大的社会形象及影响力,在这两者间取得平衡,让我们的社会能够从事件中得到正面的学习。

事件已经发生数日了,相信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都缓和不少,双方该说的话都说了,不该说的话也说了,现在该是给社会大众一个有智慧的示范的时候了,相信社会对双方都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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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北元,作家、更生人基督教更生团契志工原文刊于作者脸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