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轻汽电共生未纳减碳转型 监院要经济部、环保署改进
监察委员今提出「六轻工业区汽电共生设备未纳减煤转型案」调查报告,指出六轻工业区的台塑公司汽电共生设备仍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但中央却未将其纳入减煤转型进程,函请行政院督促经济部、环保署检讨改进。(报系资料照片)
中央政府2050年宣示净零排放目标,监察委员今提出「六轻工业区汽电共生设备未纳减煤转型案」调查报告,指出六轻工业区的台塑公司汽电共生设备仍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但中央却未将其纳入减煤转型进程,台电甚至持续向其收购余电,函请行政院督促经济部、环保署检讨改进。
监察委员纪惠容、叶大华提出该项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中央已宣示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政策目标,天然气现阶段碳排量低于煤炭的燃料,政府也持续朝向减煤增气、能源转型的能源方向前进,因此需要考量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业者社会责任与期待可能性等面向下,推动具可行性作法,促进民间汽电共生业者采用低碳排的燃料。
依据「能源管理法」规定,汽电共生是工业制程能源再利用技术,透过燃料产生蒸汽,带动涡轮发电机组发电,可以供业者制程使用外,还可将余电卖回台电,但台塑六轻工业区汽电共生设备应使用何种燃料产生蒸气,各界仍多有争议,民间环团更指出云林居民长期忍受燃煤空污。
监委指出,汽电共生业者认为是依政府要求设置,使用何种燃料是自我决策,要考量生产制程、能源来源稳定、成本、技术等;地方政府虽支持「燃煤转燃气」,但能源政策是否由中央主导,或地方应适宜制定自治法规要求业者限制制或禁止使用生煤作为燃料,仍有法律或宪政争议,现阶段仍与企业沟通协调,在独立电厂兴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时,保留汽电共生设备未来转型使用的天然气空间。
监委表示,台电购买汽电共生余电比率,从90年代至今占比逐渐降低,但仍为电力系统供应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石化业汽电共生系统装置容量有3315百万瓦(MW),约占汽电共生总量50%,经济部虽鼓励燃煤业者低碳转型,规画推动「工业区辅导汽电共生转燃气」制度和评估作业,但汽电共生系统业者属自用发电,排碳下降与否仍取决于燃料。
监委强调,即使经济部提出「经济部制造部门2030净零转型路径」采行先大后小、以大带小的模式,推动汽电锅炉使用天然气,但台塑透露,石化汽电共生设备要转换为天然气,仍有诸多困境,经济部应研谋相关对策,协同台塑等指标企业推动减煤增气。
另外,能源管理法规定,台电等单位除有正当理由并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外,不得拒绝收购合格汽电共生业者余电,台电依法收购「台塑麦寮工业区」、「台化彰化厂」的汽电共生设备余电。
不过,台化彰化厂2016年曾被县府驳回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展延,监委认为,空污法2018年修法增订展延有效时间下限为3年,但该厂许可证期限届满且未完成准驳前,仍可继续操作而不必停工,与汽电共生系统运作和设置目的有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