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艺人Nono偷拍室友入浴照 妨害秘密?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周刊报导原本感情很好的艺人徐玮吟(鲔鱼)与辜莞允(Nono),如今对簿公堂,起因是二人出外景节目同房时,Nono竟然偷拍鲔鱼洗澡的照片,还传给男朋友看,鲔鱼刚好手机不见,借用Nono手机时才发现这个晴天霹雳的事实,鲔鱼的经纪公司也十分气愤,已对Nono提出刑事告诉。Nono日前也在个人脸书发表简短声明,表示报导皆属不实,请有心人士勿炒作,否则保留法律追诉权等语。但如果报导属实,则Nono牵涉的刑事责任为何呢?

●●●法律评析

刑法的妨害秘密罪

刑法第315条之1第2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若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手机偷拍别人洗澡(非公开活动、身体隐私部位)的画面,即已成立本罪。

转传给男朋友算不算散布?

刑法第315条之2有一条加重规定,如果是基于散布意图,去犯前述犯罪,刑度的上限会提升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把偷拍的入浴照转传给男朋友分享,算不算散布而需加重刑度?所以散布,即散发分布,系指对「不特定人」或「数人」为交付,因为只传给男朋友一人,尚不符合不特定人、数人的要件。

本案后续可能结果

妨害秘密罪是告诉乃论的犯罪,所以只要在一审判决前和解,都可以撤回告诉,但就算没有和解,本罪只要情节非十分重大,也不可能被关,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的机率很高,Nono在本事件的金钱损失也不致太多,但对于名誉及工作的影响是很大的,就像李妍憬殴打计程车司机的事件,最后法院判处拘役40日,易科罚金只要4万元,但李妍憬的工作要约已大不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