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妻子手机讯息提告小王 上市公司主管反遭控妨害秘密
偷拍妻子手机讯息提告小王,上市公司主管反遭控妨害秘密。(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1名林姓男子是上市公司主管与张姓妻子2011年结婚,婚后育有2名子女,2019年妻子红杏出墙,与一公司蔡姓负责人发生多次性行为,林男发现后平均3天偷拍妻子手机讯息1次共计71次,取得证据后对蔡男提告妨害家庭获1百万和解金,但事后蔡男仍与妻子来往,因此再对蔡男索赔2百万,法院审理后判蔡男须赔偿20万,林男事后也对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张女因此得知反控丈夫妨害秘密,经法院审理,判林男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了解,林男2011年9月与妻子结婚,婚后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2019年11月蔡男与妻子曾共同前往旅社入住性交而侵害林男配偶身分法益情节重大情事,2020年5月经林男提出妨害家庭告诉后,双方签立和解书、以1百万元达成和解,林男撤回刑事告诉。
事后蔡男仍持续与张女联系,彼此相互调情、相约出游、示爱、关涉不当男女情感,且于2020年9月30日共同前往台北市旅游入住五星饭店,在电梯内拥抱,共进午餐庆生,前往阳明山,显系故意以背于善良风俗之方式侵害林男配偶身分法益情节重大。请求蔡男给付慰抚金2百万元。法院审理后判蔡男须赔偿20万。
林男事后对妻子提出离婚诉讼,妻子透过律师得知,丈夫平均3天偷拍她的手机讯息1次共计71次,总计1455张翻拍照片,得知2人讯息后对蔡男提告,因此对丈夫提出妨害秘密告诉;林男辩称在这1年前已告知妻子,因此已过追诉期;但法院调查翻拍简讯日期并未超过追诉期,认定林男涉犯窃录非公开谈话罪,处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