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班偷睡覺遭同事拍照檢舉 怒告妨害秘密檢方打臉

高雄李姓男子和钟姓同事一起上班时,李男见钟男上班时间偷睡觉,拍照后传到公司群组,害钟男被长官督导拉正,钟不满对李男提告妨害秘密,高雄地检署侦结,认为李行为不构成妨害秘密,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今年6月23日上午5时许,李男和钟男一起值班,当时李见钟男在上班时间偷睡觉,于是在旁偷偷侧录,随即将照片传到公司群组。

因群组内有其他主管,钟男上班偷睡觉被发现后,随即被主管督导拉正,钟不满李男检举他摸鱼,认为李在旁偷拍已构成妨害秘密,气得对李提告。

雄检侦办时,李男称拍摄地点是公共场合,他也没拍钟男的隐私部位,是公司允许检举,他认为上班不应该睡觉,才会拍下钟男熟睡画面传到群组。

检方认为,所谓妨害秘密罪构成要件,要属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但李男拍照地点在公司,照片也仅有钟男睡觉画面,无隐私部位,不符妨害秘密的构成要件,因罪证不足,不起诉李男。

钟姓男子睡觉被李姓同事偷拍,他不满因此被主管责骂,怒告李男妨害秘密。示意图,图中人物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