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魔女海削富商被告诈欺 他却因「这10字」拿不回1亿

▲美魔女获不起诉。(图/东森新闻,下同)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北市一名孟姓富商陈姓美魔女交往约7年,期间对方陆续以母亲需要捐肝、换心脏理由借款1060万元,最后才知一切都是骗局,因而提告诈欺。新北地院诈欺罪陈女2年徒刑、缓刑4年定谳。事后富商为了讨回另给的9千多万,再次提告,不过北检从双方聊天讯息发现富商曾传「从来没有开口要妳还钱」等字句,认定孟男是基于双方情谊才会投资对方,因此将陈女获不起诉处分

陈女(约45岁)自称珠宝商,常塑造出自己很有钱的形象,并从2011年2月开始与60多岁、和妻子分居的孟姓富商交往,之后甚至成立珠宝公司让对方担任股东,等到取得富商信任后,借款2千万元在北市八德路二段置产,2人交往期间一直有金钱上的往来。

由于富商对陈女疼爱有加,百万名牌包、精品鞋及等送礼皆不手软,还曾一通电话就汇款3千万让她购买珠宝。2014年12月开始,陈女以「母亲心脏病发要到大陆换心」、「父亲肝硬化要等换肝」先后再诈骗得手共计1060万元,没想到竟拿这些钱与另名温姓男子于2016年结婚。

▲富商真心换绝情,讨不回花在美魔女身上的9千多万。

孟男真心换绝情,得知一切都是假的后愤而提告。对此陈女曾表示,「只是想试探他还爱不爱我,没有要诈欺的意思,随口讲了数目,他自己就汇款给我了,他说他会照顾我一辈子,所以也没想过要还钱给他,我觉得这样不算诈骗。」仍遭新北地院依诈欺罪判2年徒刑、缓刑4年定谳。

但孟姓富商不甘心,认为除了1060万元,对方于交往期间的「额外诈骗」林林总总加起来超过一亿元,另案再告。由于检方在2人聊天讯息查出「从来没有开口要妳还钱」等字句,因此认定富商基于双方情谊才会投资珠宝事业,加上也无法提出陈女珠宝事业是假的,不能因为事后分手就认为交往时的餽赠是诈欺,因此将陈姓女子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