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水害姊妹湿身露曲线!违伊斯兰教义 男拘役20天

东森新闻记者王镇宇陈仪蓉台北报导

在台北清真寺摆摊卖牛肉的约旦籍孟姓男子,2014年在伊斯兰斋戒月期间,依旧卖生鲜肉品隔壁就读国中姊妹质疑他不能在斋戒月摆摊卖肉,还用手机录影孟男气得朝姊妹连泼2桶水,导致2名女子全身湿透、曲线毕露,姊妹花母亲愤而提告,台北地院依据伊斯兰教义,9岁以上女性不宜暴露身体曲线,认定孟男公然侮辱,判他拘役20天,还可上诉。

伊斯兰教徒虔诚向麦加方向朝拜,到了周五中午12点半,更是主麻礼拜时间信徒都会来聚拜清真寺开放场地,让摊商来这里摆摊卖清真食品和熟食。

但在2014年7月伊斯兰斋戒月期间,教徒间发生了冲突,孟姓男子贩卖生牛肉,邻摊就读国中的姊妹认为斋戒月要暂停卖肉,便制止他,还用手机录影,孟男对姊妹花连泼两桶水,导致2女全身湿透、曲线毕露,让姊妹俩的母亲相当不满,告孟男公然侮辱、性骚扰、毁损、妨害自由,孟男辩称洗地板,但检方不采信,看了手机录影画面后,依公然侮辱及毁损罪起诉。

台北地院认为直接对他人泼水,有不屑和轻蔑的意思法官依据伊斯兰教义,女生9岁、男生12岁以上就是成年的穆斯林,不能穿着暴露,女性更不能暴露身体曲线,因此认为孟姓男子本身也是心智成熟的穆斯林,应该明白这项规范,却还故意朝2名少女泼水,认定他公然侮辱。

伊斯兰教徒欧阳善多说,「像我们印尼回教国家,即使是封斋一整个月,餐厅还是照样开,只不过是为了尊重,封斋的人我们用布隔起来。」斋戒月期间,穆斯林可以买卖生鲜肉品,不受影响,但必须克制物欲、洗涤心灵,更不能动怒发脾气,孟姓男子没有遵循,一时冲动吃上官司,但法官考量他曾当庭表达歉意,判处他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2万元,还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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