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2、300人職災死亡 勞動部擬提高罰則、加強管理責任

职业安全卫生法更名上路满10周年,然而近年每年仍有200、300人职灾死亡,劳动部拟提高职安法规罚则,并加强承揽人管理责任、新增雇主罚则,盼从源头预防职灾。示意图。记者曾吉松/摄影

职业安全卫生法更名上路满10周年,然而近年每年仍有200、300人职灾死亡,劳动部拟提高职安法规罚则,并加强承揽人管理责任、新增雇主罚则,盼从源头预防职灾。

国内重大职灾案件不断,根据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统计,去年有300人因工作死亡,其中营造业就占半数、有151人,再往前看,111年也有320人因职灾死亡,其中营建业有156人、占48.7%,是近5年最高。

为进一步降低劳工职灾,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计划检讨职业安全卫生法,拟启动修法提高罚责、加强雇主以及承揽包商的预防管理责任等。

台中捷运去年5月遭兴富发建案掉落吊臂砸破隔音墙酿1死10伤,纵使造成严重伤亡,但依照职业安全法规,最后也仅就兴富发未尽承揽管理责任而开罚最高新台币15万元。

后续立委也披露,兴富发5年内已遭局部停工56次,开罚金额虽然破千万元,但对于资本雄厚的建商,这样的裁罚金额恐不痛不痒,也引起外界议论。

事实上,不仅只是中捷事故案,根据现行职业安全法规,即便是重大职灾,没有做好必要预防责任,最高都仅能开罚30万元,若是针对承揽包商未尽的承揽管理责任,最高也仅能罚15万元。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长邹子廉指出,当发生重大职灾事故时仅能开罚最高30万元,职安署倾向裁罚金额须调高,后续可能参考工厂辅导法来进行调整,尤其是重大事故,不应只有开罚30万元。

此外,「职灾的许多问题出在源头管理」,邹子廉举例,食安事件、交通事故若源头管理不做好都容易发生重大事故,因此职安署也倾向将承揽管理责任更明确化且若遇到重大事故,源头管理者也应有罚则。

现行职安法规定,事业单位与承揽人、再承揽人分别雇用劳工共同作业时,为防止职业灾害,原事业单位应采取必要预防职灾措施。

邹子廉表示,过往职灾发生后要开罚承揽人时,常会因法条文字有「共同作业」字眼而无法要求承揽人负担未尽的预防管理责任,因此也研议将「共同作业」字眼拿掉,让承揽人管理责任更明确。

另外,日前有立委认为重大职灾案件发生后,职安署应公开裁罚金额,邹子廉也说,原本职安法条文并无授权,因此这次也希望可以比照劳动基准法修法,将裁罚金额对外公布。

邹子廉也说,职安法更名上路已10年,为了劳工安全应与时俱进检讨做调整,目前已搜集各劳检机构意见,后续将进一步搜集学者、劳团、雇主等各界意见,后续进行内部研商,并与社会进行政策沟通凝聚共识,再启动后续程序进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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