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選舉與司法糾結 拜登提改革無力改變最高法院結構

美国总统拜登在卸任前半年提出最高法院改革建议,获得将代表民主党竞选总统的副总统贺锦丽支持。美国舆论与法学界对此看法不一,但多认为此建议无法在当前政治形势下通过,任何选举结果短期间都改变不了最高法院右倾的结构。

拜登(Joe Biden)的建议以总统每2年任命1位大法官、任期18年,并规范大法官操守为重要方向。这是美国首位在任总统挑战宪法赋予大法官终身职与道德自律精神条文的政治性宣示。

拜登的动作并非仅为选举考量,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Donald Trump)在总统任期内无视民主党反对与政治常规,共提名3位保守派大法官,改变传统上必须立场平衡的惯例,才有推翻1973年「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对妇女堕胎权的保障,及近期总统刑事豁免权等争议性判例。如果川普连任,美国最高法院恐进一步右倾。

保守派的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社论批评,先不提某人已奇迹般在美国政坛待超过半世纪,如今他还寻求对大法官设下工作年限。拜登1987年担任联邦参议员时,即反对支持法律原义主义(Originalism)的鲍克(Robert Bork)担任大法官,但原义主义论者长期为美国主流,如今在最高法院占上风,这是拜登和民主党人愤怒和愿意摧毁最高法院的原因。

华尔街日报不认为使用「摧毁」字眼太过强硬,但拜登建议最高法院之外另设监督大法官的伦理操守机制,而大法官已有和司法准则相同的行为准则,拜登建议由外力执行美国司法会议 (Judicial Conference of United States)下的行为准则,而非大法官们自律,这只会让政党介入司法。

美国修宪不动宪法本文,仅列修正案。大法官改为任期制与最高法院无权处理总统豁免权等变革,皆须提宪法修正案;另设机制监督大法官道德操守可由国会立法处理。美国宪法修正案须国会参众两院2/3以上议员提案,或2/3以上州议会要求国会召开修宪会议,最后通过得有压倒性的比例。

目前民主党在参议院、共和党在众议院都只有些微过半的席次,在这个形势下,各界多认为,拜登建议不可能成案,仅具政治宣示意义,激发民主党支持者投票意愿。美国司法与警察体系和选举挂钩,多州检察长与地区警长职务由选票直接决定。在最高法院功能与大法官操守遭美国社会质疑及政治不稳定期间,拜登的建议引起法学界热议。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法学院长车梅林斯基(Erwin Chemerinsky)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发表长文指出,总统与国会选举结果才攸关最高法院的未来,不是拜登的改革建议。但建议是可以理解的,1790年美国最高法院首次集会,从那时到1970年代的大法官任期平均为15年。从1970年至今的大法官任期已达26年;目前在位的大法官任期可能长达30年。权力太大,任期太久。

车梅林斯基分析,如果川普当选、共和党居参院多数,最高法院中76岁的汤玛斯(Clarence Thomas)与74岁的阿利托(Samuel Alito),将继续由40多岁至50出头的保守派法官接任,最高法院未来几十年都将由保守派主导。

如果贺锦丽(Kamala Harris)当选,民主党居参院多数,70岁、在位15年的自由派大法官索托玛约(Sonia Sotomayor)将会请辞,同样由自由派法官接替,任何改革方案都改变不了目前保守派在最高法院当家的现实。

车梅林斯基指出,只有进行中的总统选举可以让改革方案继续前进,川普与贺锦丽对各高等法院法官的人选看法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