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与外卖价格有差异 “同物不同价”蔓延至超市

原标题:门店与外卖价格有差异(引题)

“同物不同价”蔓延至超市(主题)

北京日报记者 李博

外卖平台下单,同样的商品价格却比门店高出不少。此前在餐饮领域出现的“同物不同价”情形已蔓延到零售领域。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连锁超市在外卖平台销售商品时,存在着“同物不同价”的情况,消费者到线下比价时才会意识到自己买贵了。

外卖单每件商品都有差价

上周,市民李先生通过外卖平台在一家7-11便利店下单。收到外卖后,李先生发现,商品包装上标注的价格与自己下单时的价格不一致。“奥尔良鸡蛋三明治14.2元,而包装上标注的是13.5元,多收了7毛。”

李先生又拿出小条一一比对了商品价格。同一单中,虾仁沙拉饭团包装标注为4.2元,外卖价格为4.5元;蔬菜土豆泥菜肴包装上售价5.5元,外卖价格5.8元。“每件商品都贵了几毛,虽然不多,但积少成多,差价也不少了。”

于是,李先生致电该便利店。店员回复李先生,便利店外卖售价和店内售价并不相同。李先生打开外卖软件,才注意到页面上方有一条公告,上面写明:“外卖平台的商品价格、活动,与到店消费不同。”

“以前只知道一些餐馆线上线下价格不一样,没想到现在连超市也学会这一套了。”李先生不明白,超市里的商品线上线下品质和规格都是一致的,为啥到了外卖平台,就要多收费呢?

散装商品价格差异更明显

“同物不同价”是否是普遍现象?记者走访发现,多数超市线上与门店价格仍保持一致,但也有一些连锁超市存在着线上与线下“同物不同价”的情况,个别商品外卖价格竟比门店高出50%。

在常营长楹天街购物中心内的永辉超市,记者打开美团外卖,比对了各个区域商品门店与线上价格,发现包装食品、日化用品、饮料等区域的商品门店价格与线上价格统一。不过,在实行散装售卖的蔬菜水果区,由于门店与线上计价方式不同,同款商品的价格存在着差异。其中,赵州雪花梨门店每500克3.88元,而外卖平台每份750克,售价为8.9元,算下来单价几乎高出一半。红麒麟西瓜门店每500克7.99元,而线上规格为3.5千克的售价达到了65.9元,换算下来每500克高出了1.4元。蒜薹在门市与外卖平台的价格均为9.9元,但门市计价规格为500克,外卖平台标注的规格则为300克。

此外,一些打折促销商品也存在着价格差异。例如白玉牌盒装绿色北豆腐,门店打折价为4.5元每盒,外卖平台打折价格为4.9元,价格高出约10%。

在好特卖长楹天街店铺内,比对商品价格发现,大多数商品线上与门店的定价并未统一,其中一些商品线上线下价格差异较大。一个品牌的加州西梅门店售价15.8元,外卖平台售价则达到了22.9元,价格高出了近50%。

记者注意到,两家超市的外卖页面上并未提示消费者线上线下价格存在差异的情况。此外,在外卖平台选购商品时,除了商品本身价格之外,下单时消费者还需要支付一笔打包费和配送费。

线上线下价格差异应明确告知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线上线下“同物不同价”,是否属于加价出售?记者将问题反映到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并没有要求线上线下商品价格相同,但必须要在各自的销售平台上明码标价,不能在标价以外额外收取费用。“线上线下的销售价格,企业可以根据自主经营情况决定,但必须要做到明码标价。”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线上平台与线下售卖价格不同,这也是企业的一种经营策略。不同的经营场所或经营渠道,采用不同售价不违反相关法规,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干涉商家的自主经营行为。

北京首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伟则表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线上和线下定价必须保持一致,只要明码标价便不违法。不过,同一个商铺线上线下价格不同的行为,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张志伟建议,如果在不同渠道的定价存在差异,商家应该在显著位置明确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拥有充分的知情权。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