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盼創造多贏 大桃坪土資場有條件通過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资源场开发案昨天在非都大会审议获有条件同意申请,自救会到县府陈情抗议冲击观光、污染环境。记者范荣达/摄影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资源场开发案昨天在非都市土地开发审议大会获有条件通过同意申请,场外则有自救会陈情抗议冲击观光、污染环境,当地村长获悉通过结果直呼「遗憾」,强调将监督业者落实允诺事项。业者允诺填埋完成后仅供造林使用,不会有土地再利用行为,且仅在周一至周五营运。
苗县府指出,大桃坪土资场通过同意申请后,第二阶段业者3个月内必须检具使用地计划、申请许可,县府将严格要求开发单位,达成生态保育、合法管理营建剩余土石方及回馈乡里多赢局面。
大桃坪土资场基地位于造桥乡大龙村占地26公顷多,其中填埋区约12.4公顷、国土保安用地约13公顷,业者并承租东侧约10公顷土地,做为10年生态补偿,此案昨天进非都审议大会审查。
地方反大桃坪土资场自救会同步到县府拉布条陈情,头屋乡明德村长谢文达、造桥乡大龙村长卢松源,及头屋乡民代表会主席涂金台、县议员曾玟学等人发言反对。他们说,土资场砂石车在明德水库北岸道路进出,县府正建置环湖自行车道,恐影响居民、游客安全,且沙尘、废气将污染环境。
经大会审议有条件同意大桃坪土资场申请案,业者承诺包括填埋完成后仅供造林使用,国定假日与连续假期或大型观光活动时停止营运、收容以苗栗县内营建剩余土石方及水库淤泥为主,并提拨一定金额作乡里社区公益活动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