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桃坪土資場有條件通過…自救會遺憾 苗縣府盼創造多贏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资源场开发案今天非都大会审议有条件同意申请,自救会到县府陈情抗议冲击观光、污染环境。记者范荣达/摄影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资源场开发案,今天在自救会陈情抗议冲击观光、污染环境之虞声音中,非都市土地开发审议大会今天有条件通过同意申请,头屋乡明德村长谢文达表示遗憾,将持续监督业者落实允诺事项,减少影响地方到最低程度。
县府指出,大桃坪土资场通过同意申请,第二阶段业者3个月内检具使用地计划,向县府申请许可审议通过,再提送内政部国土署协审核发许可,未来将严格要求开发单位,达成生态保育、合法管理营建剩余土石方,及回馈乡里多赢局面。
大桃坪土资场案,基地在造桥乡大龙村26公顷多,其中填埋区约12.4公顷,占47.35%,国土保安用地(生态绿地及缓冲绿带)面积约13.公顷,占49.9%,填埋完成封场后,仅做为造林使用,业者并承租东侧约10公顷,做为10年生态补偿,今天非都审议大会审查。
地方反大桃坪土资场自救会到县府陈情抗议,谢文达、大龙村长卢松源,及头屋乡民代表会主席涂金台、县议员曾玟学等人先后发言反对,他们说,土资场砂石车进出道路在明德水库北岸道路(县道126线),县府正建置环湖自行车,路线有重叠,影响居民游客安全,且沙尘、废气等污染环境,希望县府另觅地点,公办民营土资场,解决废土问题。
今天大会审议有条件同意大桃坪土资场申请案,业者承诺事项包括填埋完成后仅供造林使用,不会在土地再利用行为; 周一至周五营运,国定假日与连续假期,或大型观光活动时停止营运。
此外,业者在运输动线之重要节点,加派管制人员及措施,收容以苗栗县内营建剩余土石方,及水库淤泥为主,提拨一定金额供作乡里与社区公益活动使用,相关职缺优先聘用居民。
苗栗县大桃坪土石资源场开发案今天非都大会审议有条件同意申请,自救会到县府陈情抗议冲击观光、污染环境。记者范荣达/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