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五星旗 姚文智从「对等尊严」原则修法禁挂

绿委姚文智。(资料照/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众提案禁挂五星旗,3日被法务部以「逾越言论自由」而驳回,民进党立委姚文智晚间表示,五星旗「可以不禁止,但必须对等,若无法对等,禁止当然合乎原则」。因此,他已草拟提案修《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增列第15条之1「遇有外国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国国旗在其国境内使用者,基于对等尊严原则,应限制该国国旗不得于我国国境内使用。其办法另订之」。

姚文智说,近年来,街头不断出现有统人士挥舞五星旗,高调嚣张,且传出骚扰情事,引发市民反感,才有民众提案:「禁止中国五星旗在台公开展示」。法务部称这属于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范畴,禁止人民悬挂与展示,违背宪法的精神,可以理解,但政府面对此事,不能束手无策。

他认为民众的提案,只是误触言论自由的天条,只要稍加调整就可以解决。所以,这件事的处理,应从修《国徽国旗法》来着手。

根据《国徽国旗法》第9条:「国旗与外国旗并用时,旗幅之大小,及旗杆之长短,须相等。本国旗居外国旗之右,外国旗居本国旗之左,交叉悬挂时,国旗旗杆居上」,姚文智说,这很清楚地体现「对等尊严」,甚至是「以我为尊」的原则。

因此他强调,只需推演这个原则,对于「不友善国家」的旗帜,订定处理原则即可。那就是,基于「对等尊严」,若有其他国家以不友善、甚至是敌对态度,禁止或限制我国国旗在其国境内悬挂、张扬或使用。他也已草拟提案修《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增列第15条之1「遇有外国政府禁止或限制我国国旗在其国境内使用者,基于对等尊严原则,应限制该国国旗不得于我国国境内使用。其办法另订之」,「法务部不能再打脸了吧?而五星旗的问题,也可迎刃而解了吧!」

▼ 五星旗。(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