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孟昌/防疫要尊重专业 从法学为「禁师生出国」解套

姚孟昌英国伦敦大学法学博士、辅仁大学学士后法律学系专任助理教授

每天收看中央疫情指挥中心记者会的朋友会发现,陈时中部长与其团队多有医学公卫背景,他们的决策与适用法规多涉及人民健康与医疗卫生权益

部长面对记者时,双方实问实答,少有虚语敷衍,一改大众对于政府部门记者会的刻板印象。而陈部长谆谆话语,不太像一般政务官的口吻,倒是比较像医生病人家属的告知与说明,像是给国人防疫所需的医嘱

医嘱是否合宜?应从医疗专业切入

说到医嘱,我国医疗法规常有要求病患遵照医嘱的规定,即使规定不是强制,但明理的人都知道,这是为病患权益而作出的专业处置,是应当听从的。

医嘱若是因应疾病而作成,痊愈后当然就不再适用。若医嘱是为病人的卫生健康福祉而为,病人痊愈后也当奉行,避免自己生病也避免连累他人。

病人在医嘱要求下,不便与不自由是经常会有的事,人们不会因此声称医嘱为违宪违法。医嘱内容究竟合不合宜,有无必要,总要根据医疗本质去探究,由专业来判断。无论如何,都要符合病人最佳利益正义原则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官陈时中每日开记者会,谈吐不像传统官僚,反倒像医生给病人医嘱。(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法律考量医疗行为 不宜拘泥法条细节

医病之间,一定存有紧张关系。病患乃至于其家属,除期待病得痊愈,减少生活不便,少受约制也是他们的期盼。

医者对病人的种种处置,的确有侵入病人身体、违背病人意志、限制病人某些权利之事实,但因符合「阻却违法事由」而不被认为是违法行为。至于病人在医疗过程遭致之权利受限,会根据损益原则进行衡量。

这里所称的「阻却违法事由」,包括基于法令维护权利,或承担义务所实施之行为;或虽无法律直接规定,但在社会生活中被认为是正当之行为;以及已取得当事人同意等。这些事由排除损害行为之违法性,这些法律通则适用于医疗行为与类似情境。

当医生抢救病患时,发挥专业与服膺医疗伦理是首要考虑。法律考量医疗行为也不会只拘泥法条细节,而是基于医疗本质与正义原则规范之。设若医者面对病患时,都必须先翻阅法条研究一番后,再决定要不要施救,那就真是胶柱鼓瑟、不合常理了。

▲法学者指出,法律考量医疗行为,不能只拘泥法条细节。(资料照/记者林敬旻摄)

医生不只能顾病人 也要保护第三人

医者与病人之间,并非对立。疾病要得医治,需赖医病之间互信合作。此时,医者必须对病患妥善说明,充分告知;并且在获得病家充授权后,随病情发展,灵活变换策略与相关医疗处置。

医院在顾及病人最佳利益之时,也有保护其他就医者与公共卫生之责,得要求病患提供个人相关健康资讯,并接受必要之限制,这是正义原则与医疗法规的要求。若病家不愿遵守,甚至有咆哮责骂医疗人员的行为时,除须受大众谴责,也须接受司法追诉。

防疫如战争 连法国政府也介入社会秩序

同理,国人看待政府为防制疫情做出的种种举措时,也可在此脉络中进行反思。

世界各国面对前所未见、蔓衍扩散如此迅速的新冠肺炎,对于病毒欠缺理解,也无疫苗与任何特效药,几乎束手。而疫情引起的恐慌,不只抢购物资、股市崩跌,各种娱乐场所歇业学校关闭、公共活动停止,医疗体系几乎已无能力因应。

无怪乎最自由、最民主、个人意识最强的法国,总统马克洪直接宣布国家进入战争状态,要求军警强力维护社会秩序。台湾则因政府部署甚早,相较之下,人民生活受到影响也较轻微。这成就也须仰赖全民共同协力,配合政府政策

▲3月18日台湾新增23例确诊病患,几乎都是因国外旅游染疫的国人。(图/疾病管制署 - 1922防疫达人脸书)

师生禁出国 可能合乎比例原则

包括笔者服务学校在内的各级学校, 从上月底开学后,投入无数人力物力进行防疫,就是希望能维持弦歌不辍、确保莘莘学子的受教权利。每个学校的努力,国人皆历历在目。防疫需要人民自觉与自制,也需要政府严格执法

鉴于全球疫情已如燎原之火,行政院日前决定,限制高中职以下学校师生在本学期结束前出国。该决策之法源依据与发布程序的适法性是可以讨论,惟若政策目的正当、手段亦属允当,那么即使有少数人的旅游权益因此受限,但考虑防疫整体部署之必要,是可能合于比例原则。

况且, 民主政府为人民选出, 受人民付托,合理合宜的决策若能得到多数人民支持,政策妥当性就可以建立。

随疫情发展 《纾困条例》需增修

至于限制师生出国之适法性问题,该如何解决?

虽然政府援引《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纾困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灾害防制法》等,惟规范内涵的明确性尚有不足。

有人主张应引用《宪法增修条文》第2条第3项之紧急命令体制,作为法源。只是发布紧急命令权限在于总统,而非行政院。且政府若遵建议, 能否就此杜绝论者攸攸之议,个人也相当怀疑。

笔者建议行政院,可以就《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纾困条例》提出增修条文, 送请立法院审议通过,再经总统公布施行,以解决限制国人出国之适法性问题。

对多数国人而言,确认禁止师生出国的合法性固然重要,但非当务之急。该政策是否侵犯个别人民具体权益,这是后续司法审查的课题。就整体防疫机制,国人更需关切政策措施能否有效维护校园师生免受病毒侵扰,能否确保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与受教权利。

处理疫情,应当尊重专业。政府视疫情发展,逐步调整策略,增订法制,这才是正办。笔者呼吁国人在面对病毒肆虐时,当尊重专业,谦卑自制。 政府如此,人民也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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