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報助理費動輒涉法 法界點出其中奧妙
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服务处等处今天遭检调搜索,初步了解,检调疑查有关浮报助理费相关案情,对黄绍庭的服务处及住家等处展开搜索行动。法界认为,助理补助费不属议员实质薪资范围,如果虚报助理名额等方式核销助理费,就有诈领问题,可能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
高雄地检署前襄阅主任检察官、律师徐弘儒认为,过去议员涉及浮报助理费案件,大部分都被判有罪,手法以人头诈领、低薪高报、助理薪水没实际用在助理身上,而虚列助理名额最多,只要是虚列、浮报,如果只有2名助理却以人头报了6名,就可能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以及伪造文书罪。
法界依据最高法院见解,议员助理补助费不属议员实质薪资范围,需实际遴用助理,才得请领助理费,如果虚报助理名额或月薪方式核销助理补助款,就有诈领问题,即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的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罪。
徐弘儒解释,如果是差旅费、小额加班费等项目,最高检察署采统一见解,都属于公款,早已认定非议员补助款,把助理薪水挪作他用,比如充当红白帖经费等,诈领薪水如同诈领公款。
高雄地检署在15年前,曾查办20名高雄市议员涉嫌诈领助理费,便查出有议员利用游民、植物人当「人头助理」,包括现任议长康裕成在内的议员,二审都依伪造公文书罪,判1月至1年10月徒刑,均得易科罚金。
检调查高雄市议员黄绍庭,自服务处扣出电脑主机等证物。记者王勇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