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人性!生母逼兄妹和继父「群交」 竟诡辩:性教育

一名女子让年幼的儿子及女儿与继父,以「性教育」为名,进行集体群交行为,法官将该名男子判刑5年10月,生母因涉案情节较轻,判刑3年2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发生一起人伦悲剧,一名女子让年幼的儿子及女儿与继父,以「性教育」为名,进行集体群交行为,母子及兄妹及父女逆伦杂交,二审将该名男子依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等罪判刑5年10月,生母因涉案情节较轻,判刑3年2月。可上诉。

这名男子向妻子提出要求后,妻子竟接受其提议,假藉对她儿子及女儿进行「性教育」之名,而实际上从事群交行为,在2015年起至2018年间,共同性侵当时分别未满16岁及14岁年幼的儿子及女儿,少年及少女还产生错误偏差,误认若有性需求,兄妹间、父女及母子等家人间皆可相互为性行为,进而误触法网,都遭移送少年法庭。

一审将这名男子判刑5年10月,他提上诉辩称,已完全坦承犯行,对于相关案情均据实以告,全力配合司法调查程序,且痛改前非,一方面全力配合矫正单位的课程学习,又深自检讨洗心革面,已然无再犯之虞,请求给予缓刑宣告,但二审驳回仍判5年10月。

生母部分,二审考量5次犯行都由该名男子提议主导,她只是被动附和并配合,犯罪情节显较轻微,且本案确系因她接受新北市家暴防治中心社工员访谈时,主动揭露子女与继父有不当身体触碰等情,且她坦承全部犯行,判刑3年2月。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