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经理「逼口交」性侵女下属!上诉诡辩:她不要可以把我XX咬断

▲色经理趁着2人独处时,以权势威逼性侵女下属,一审判处6年后仍毫无悔意,还上诉提出「咬断自保说」,反控女下属说谎。(图/示意照/记者周宸亘摄)

记者庄智胜综合报导

狼爪伸向女下属!桃园市一名在某公司任职的销售经理,日前与另外2名同事及女下属小晴化名)前往汽车旅馆聚会,期间经理叫来2名传播妹支开男同事,随后趁着与小晴独处之际强行褪去其衣裤,还不顾抗拒强将生殖器塞入小晴口中性侵得逞;令人咋舌的是,事后小晴验伤提出告诉,经理还称2人是「你情我愿」,诡辩「如果她不要,(口交时候)大可直接把我XX咬断啊!」

判决书内容指出,104年1月18日晚间,经理与众同事聚餐饮酒待餐毕后又与2名男同事及小晴到汽车旅馆续摊原本众人很正常的喝酒、吃烤鸭,但经理这时却突然拨打电话叫来2名身材姣好的传播妹,2名男同事看了「冻未条」,双双带着传播妹另开房间欢愉。

由于经理为小晴的直属主管有权决定她的薪资及去留,因此即便当下觉得诡异,小晴仍应经理要求留下陪他喝酒聊天,孰料2人独处一阵后,经理逐渐显露出好色本性,不但将小晴强拉上床,甚至还以蛮力褪去其窄裙、丝袜,不顾小晴挣扎呼救,强行将生殖器塞入其口中,随后再性侵得逞。

小晴受辱后不知所措,最后只能在极度恐惧的情绪下搭着经理的车返家,「我知道我很脏,我只想要赶快回家洗澡,当时脑袋一片混乱,我不知道这份工作该不该继续!」小晴表示,回到后边洗澡边痛哭,无助之余只能透过LINE向闺蜜哭诉自己遭到经理强暴的过程;翌日,小晴在闺蜜的陪同下前往医院验伤,虽然男友也知悉她遭到主管侵犯,但小晴却不愿男友陪同验伤、报案,「我不想要他听到我被强暴的过程!」

案一审法官参酌验伤报告,发现小晴阴道前庭有撕裂伤,属于强行侵入伤口,因此认定性侵属实,依强制性交罪嫌判处该名经理6年有期徒刑;经理不服提出上诉,称2人是「合意性交」,且过程中小晴还露出欢愉表情,「怎么可能是性侵?」经理辩称,倘若小晴不愿意,在口交的时候大可张口将他的生殖器咬断以求自保,但她却未如此做,还反控小晴是诬告、说谎。

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经理提出的「咬断自保说」系属无稽之谈,且另一方面,小晴在案发后已放弃2年的工作,提出离职并搬家,还罹患创伤压力症候群,因此仍认定经理性侵行为属实。法官考量案发后经理态度恶劣,迄今仍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理应严惩,因此决议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经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