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檢方與媒體共跳的危險探戈

知名语言学者杭士基曾说,媒体对政府新闻来源的依赖,加剧了编辑上的扭曲。国家官僚机构握有权力杠杆的国家,常以审查或拢络方式控制媒体,如果媒体缺乏自觉,很容易沦为政府和执政党的代言人。

台湾司法可信度长期低落,司法院自己每年的「民众对司法认知调查」, 二○二三年认同「大部分的法官都能不受任何干涉独立审判」,不同意高达五十点一%。

民主社会,法院理应被认为是正义的最后防线,然而台湾民众似乎认为法院是政治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于政治之上。

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有一段话:「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政府就代表正义,政府胜诉代表实现正义。可是,很多刑事案件,政府都使用了非法的、侵害公民权利的手段来获取证据,这不能被接受」。这话告诉我们,对代表政府的检察官要心存警戒。

当然,不配合检方的媒体可能吃不到他手上的肉,但是吃了肉又不能咬他的手。但是,这中间还是应该有一条不逾越的红线,这是真正专业之所在。而许多媒体已经配合过了头。

诺奖得主,「快思慢想」作者卡尼曼说:「让人们相信谎言的关键,在于不停地重复」。三人成虎,何况几大电视名嘴每天猛灌检方放话?主持人不但不引导平衡,反而主导偏颇。配上媒体审判式的标题,如「检出奇招,逼佩琪自揭金流露马脚?」、「密集存款六十次鬼扯平均数!」、「ATM狂魔,自己人也难挺?」、「接受专访,自清,隔空串证?」、「保险箱藏海角N亿?」,还有「柯被提讯,诡笑藏密码?」,这是标标准准、躲在问号背后的人格谋杀。

这次北检事件带给人民冲击的不完全是政党色彩争议,还有检察官流露强烈的认知偏见,卡尼曼称之为「最具破坏性」的人类偏见:过度自信。

检廉侦办柯文哲涉京华城案,机密几乎天天外泄,程序正义备受质疑。北检只锁定「随身碟」、「保险箱」侦查泄密来源,结论无法服众和释疑。如果检方谦抑并且有伦理自觉,可能还可期待重视起码的人权法治精神。不幸的是,我们没见到这样的北检。从北检办柯案看得出,检方没有自觉的煞车功能,他们在偏见的迷雾中前行,坚信只有自己才能解决司法问题,更看不到「无罪推定」的最高原则。

重视基本人权的欧盟,在刑案追诉过程,必在无罪推定、言论自由和资讯权之间,订定衡平原则,要求检调节制权力。更在指令中定义公开传播刑事诉讼讯息的合理性,不能造成嫌疑人的亲人和周遭居民受不当影响,以防止扰乱公共秩序,导致审判不公。

愈是复杂的案件,媒体更应扮演重要角色,新闻界愈应自律,不得超越某些界限。在保护被告隐私权方面,某些国家禁止被告上铐的画面出现,避免加深他已是罪犯的烙印。应秉着「最小伤害原则」,不应为了媒体的不当报导,让被告面临更大有罪推定的风险。

反观台湾,嘉义市女议员戴宁,诈领助理费遭羁押,因父亲过世请求回家奔丧,却被上手铐脚镣爬在灵堂前,新闻台不断播放,让人看了不忍,对照趴趴走的陈水扁,这就是自吹人权大国的台湾吗?

其实人民也都希望司法公信力能够提升,然而这次北检又带给司法受损的恶劣形象。检察官不知道明不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在法律中,就像在生活中一样,依法行政而不滥用权力,才是本质。不论检方或媒体,都应该知道这条线之所在,即是专业之所在。(作者为政大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