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稱「制服控」錄影偷摸執勤北巿女警 調解賠15萬獲緩起訴
1名陈姓男子去年,趁着女警执勤时,用手机录下触摸女警臀部的过程,涉嫌侮辱执勤公务员、妨害性隐私及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台北地检署侦办,全案经调解,由于陈愿意赔偿15万元,获缓起诉处分期间2年。
全案源于,去年本案被害女警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及市民大道交叉路口一处,操作交通号志箱时,遭路过的陈录影并触摸臀部,陈还自称是「制服控」,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女警随即制止陈,呼叫警力支援。
检方查出,陈的手机存有完整的袭臀事件原委画面,检察官认定,陈涉犯侮辱执勤公务员、妨害性隐及性骚扰防治法等罪嫌。案件经移送调解,考量陈愿意在两年内分期付款赔偿女警15万元,北检予以陈缓起诉处分。
示意图。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