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检虐杀女童案 声押3人小妈移送少年法庭 堂姐5年以上重罪声押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地检署检察官叶清财,1月16日据报相验、解剖台南市北区1岁多薛姓女童死亡案件,认李、薛、何3人涉犯杀人、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妨害其身心发育罪嫌,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薛姓小妈妈因未满18岁,于移送少年法庭处理。

台南市警五分局开元派出所于1月15日晚间获报,在北区开元路发生1岁多之薛姓女童(原本父姓,后改从母姓)疑似遭殴打致死,经警前往女童就诊之郭综合医院调查,发现女童已死亡且身上有多处外伤,报请叶清财检察官相验后,随即会同法医解剖,初步判定女童躯干四肢有多处疑似掐捏、持条状物殴打之新旧伤痕,且头部颅内出血之情形,疑似遭人为所造成。

▲台南市地检署侦办薛姓女童死亡案,将李、薛、何3人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另薛姓小妈妈因未满18岁,于移送少年法庭处理。(图/记者林悦翻摄)

叶清财检察官1月16日讯问女童之生母薛女、生母之堂姐薛女、堂姐夫何男及借住同址之李姓男子后,认李、薛、何3嫌均涉杀人、对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妨害其身心发育等罪嫌疑重大,且所犯之杀人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并有逃亡、灭证、串供之虞,向台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另生母薛女因未满18岁,由警方移送少年法庭处理。检察官就本案将深入追查,以厘清案情

另台南地检署亦请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台南分会人员前往关怀女童之生父家属,并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协助。

台南地检署指出,该署对于向儿童施暴的行为,向来严正重视且戮力查办,民众若知有对儿童施暴的行为,可向本署警察机关检举,全民协力打造一个对儿童安全且友善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