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检署。(报系资料照,程炳璋摄)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黄庆玮接获台南市政府告发某药厂违反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经指挥检察事务官、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台南市警局、高雄市湖内警分局等单位,会同台南市及高雄市动物防疫保护处人员,于1日搜索5处地点,传讯7人到案,当场扣得金霉素稀释液98箱(每箱12瓶)、安莫西林悬浮稀释液100cc装21箱(每箱24瓶)等动物用伪药及生产机具等物。
检方讯问后,认定分别担任药厂负责人、厂长的杨姓父子等人,未经核准擅自制造金霉素稀释液等伪药,贩卖给台南、高雄、嘉义地区等养猪户,谕知杨姓父子分别具保80万元、50万元,杨姓业务员、赵姓药师各具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