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信義鄉公所技士涉貪20萬起訴 今獲30萬交保

南投县信义乡公所廖姓技士,涉在2022年至2024年间,利用采购标案,向两名承包商收贿,以每件3000元至5000元不等价格,廖一共收贿20.3万元,台中地检署今侦结,依贪污罪起诉廖等3人,全案移审台中地院后,法院今晚裁定廖以3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陈请回。

起诉指出,廖姓男子(52岁)从2012年起即任职南投县信义乡公所,历经建设课约聘人员、清洁队队员、建设课技士等职务,在建设课任职期间负责乡公所采购案件发包、履约管理、验收、审核结算文书资料等业务。

廖男从2022年至2024年经办采购案期间,向承包工程的陈姓(64岁)、黄姓业者(49岁)等2人,收取每件小额采购工程标案3000元至5000元的贿款。

陈姓业者等2人为避免承包的小额采购工程验收、请款等程序遭刁难,分别交付64件小额采购工程标案贿款19.3万 元、2件小额采购工程标案汇款1万元。

此案由台中地检署检察官黄钰雯,指挥中检重案支援中心检察事务官、法务部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侦办,认定廖男涉犯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陈姓业者等2人涉犯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职务上行为交付贿赂罪,廖在侦查中缴回犯罪所得,今侦结起诉。

检方审酌,陈姓业者始终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配合检廉机关调查,因此查获本案犯行,建请法院依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5项予以减轻或免除其刑。

台中地检署侦办南投县信义乡技士贪污案,今侦结起诉移审法院,法院裁定廖以30万元交保。图/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