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不满遭女驾驶挡车 持改造手枪朝车门轰4枪

郑男开车要去试枪弹途中不满遭挡车,竟先连轰对方4枪,台中地院法官认定不仅吓阻,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刑。(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20岁郑男在2020年间自研改造2枝手枪、并制作大批子弹,携枪弹开车要去公墓试射,途中认为刘姓女驾驶故意挡车,趁两车行驶并行时,开窗举枪右侧刘女车子方向连轰4枪,所幸未击中刘女。郑男辩称,他朝车轮开枪只是想吓阻;法官认为,连开4枪且击中驾驶座车门,应非单纯吓人,依杀人未遂等罪嫌判刑10年,并科罚金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郑男在2020年5、6月间中市玩具店购买玩具手枪3枝,靠书籍网路管道自学改造枪弹技术,完成改造2把可发射子弹、具杀伤力的改造手枪,还购入制式子弹6颗及一批弹壳弹头火药材料,并将制作子弹91颗。

郑男在同年10月15日晚间10时许,携带改造枪弹开车想到乌日区公墓试射,行经中山路3段与高铁东路交叉路口附近,认为刘女驾驶自客车故意挡车,心生不满,在两车并行时,他打开副驾驶座车窗右手持枪往右侧行驶中的刘女车辆连射4枪。

所幸,刘女未被击中幸免于难,她的车子的左前车门等处板金射击损坏,向警方报案。警方循线隔天凌晨4时许,再郑男住处查获枪弹一批。

郑男坦承改造及持有枪弹,但否认杀人未遂,供称刘女故意挡车,他才持枪瞄准对方车子左前轮射击2枪后,她又补踩油门贴近企图要追撞,他被吓到才再开2枪,只是想要吓阻对方,没有杀人的意思

法官勘验道路监视影像,发现两车在交岔路口,两车并行前进,刘女并无追撞情事,郑男若仅想吓对方,开1、2枪就足以让人心惊胆跳,达到示警效果,但郑男持续再开2枪,分别击中刘女车辆的驾驶座车门中间等处,认定不只是单纯想吓吓对方而已,应有朝刘女的小客车驾驶座车门开枪射击之意。

法官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处有期徒刑6年,并科罚金20万元;杀人未遂罪,判徒刑5年10月。有期徒刑部分应执行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