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打死前女友:这世界对女人"虐杀"从未停止

本文转载自:一介

手段残忍,男子当街打死前女友

“没啥,我在杀人呢,你过来吧。”

8月30日,河南嵩县大街上,一男子持续三分钟暴打躺在地上的女子,杀完人后淡定给朋友打电话。

在微博上看到了视频,毛骨悚然,女孩死得太惨了!

两人是前男女友关系,当天晚上,他拿着水果刀去找女孩复合。

遭到女孩拒绝后,他露出狰狞面目。

网友统计了男子行凶的过程数据。

用刀捅向女孩颈部背部,捅了七刀。

女孩倒地后,用拳头猛击女孩头部,打了11拳。

昏迷后,用脚狂跺头部,踩了17脚。

仍不罢手,又用雪糕筒狠砸头部,砸了4次。

招招致命,专攻要害。女孩毫无反抗能力,从捂着脖子求救,到最后被打到身体只剩条件反射的抽搐。

周围车辆来来往往,人群聚集围观,视频到一分多钟的时候才有一个白衣女子和男子上前阻拦了。

8月31日下午,女孩抢救无效死亡。

这段视频比所有恐怖片都让人惊悚,恐怖片是演的,凶案是真的。

女孩仅仅因为无法忍受男方不务正业,喝酒赌博,提出退婚,就被当街残忍杀害了!她98年,才22岁。

更让人不寒而栗的是,凶手被捕指认现场时,他还面露微笑,死不悔改!

本以为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应遭受万人唾弃,人人喊打。

现实比戏剧更荒诞,悲剧引起关注后,有不少网友开始主观臆测,站在杀人凶手这边,指责受害者

称两人分手是因为女方拿了男方的彩礼不肯退,甚至直指女孩拜金才导致杀身之祸。

女孩横死街头,死后还要遭受网络上的二次暴力

凶手用刀用拳脚杀人,网络上的恶臭键盘侠用流言蜚语把女孩又杀了一次。

这些站在杀人犯一边,谴责受害者的语言,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笼罩在受害人家属身上

有涉及女性被凶杀被残害的案件,就有“受害者有罪论”出现。

一次次上演,循环反复。

“你被杀死你活该”

“一个巴掌拍不响”是最恶毒的揣测

“这得把男的逼成什么样,才能痛下杀手”

“彩礼”“不自重”“贪财”“出轨婚外情

一定是女的花了男的的钱”

“天价彩礼”

“女方绿了他”

“这样的女人就是不能留”“骗婚骗彩礼”

“杀得好打得好”“女人要引以为戒”

“一个巴掌拍不响”“活该自找”“女拳又可以出来了”

还未了解事情经过,仅凭着“男子杀死前女友”“彩礼”这些字眼,就能让他们浮想联翩自动脑补出很多情节。

看热闹的人敲击着一句句轻描淡写的话,但这些话却像是钉子一样,一字一字钉在受害者和其家属的身上。

一口一个肯定,仿佛他们全程目睹了真相一样。

作为家人,哪能接受孩子被杀还被诋毁?

逼得受害者的家人朋友还得忍着悲痛上网回应澄清。

没拜金,不图钱,彩礼早就退还了,没出轨更没对不起男方。

反而是男方死性不改,不思进取继续喝酒赌博,寒了女方的心才想退婚。

这就是一起毫无人心性的故意杀人案,无关其他!

退一万步讲,就算女方有错,就可以理所应当杀人了吗?

当家人澄清内幕后,言论又以另一种角度来施暴了。

“谁让她非找一个小混混,打死打伤才知道后悔”

“现在的女孩很多都喜欢追求刺激,喜欢小混混”

“为什么不喜欢我这种老实人呢”

“谁让她识人不清”

让他们承认施暴者是畜生,比让他们承认自己是人还难。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社会开始形成了一种杀人有理,施暴有理的现象。

社会上一旦出现什么恶性事件上了热搜,评论区一定会出现恶臭言论。

受害者家属都被迫上网澄清,为受害者正名,几乎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固定流程。

“受害者有罪”,“你被杀死你活该”这些论调实在太恐怖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潜台词,就是施暴者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一个人被杀死被家暴了,还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但凡你有点不对,就是你活该。

而且,这些言论,大多只会针对女性。

一旦有人为受害者说话,就成了万恶女权主义

一谈到凶手,就变成了“被逼无奈,激动了,可以理解。”

类似事件已经不止一次的发生了。

合肥女钢琴老师被杀一案,也是女方努力上进,男方游手好闲,女方提出分手后,被男人残忍杀害。

死后,还被网友污蔑是因为花了凶手二十万。同样被网友贴上拜金的标签。父母崩溃,女儿死后还要招此污蔑和谩骂,亲朋好友又出来澄清。

浙江慈溪女舞蹈老师在商场被一男子残忍割喉杀害,死后被网友揣测,泼脏水,说她“脚踏两条船。”

受害人的哥哥不得不出来澄清。

更离奇的还在后面。

这起案件,杀人凶手吴益栋8月31日被执行死刑后,受害人一家连日以来被凶手的家人围堵。

“他们认为儿子被执行死刑是我们我原因,要来报复我们”,女方一家在女儿死后还要被凶手一家威胁

“我儿子杀你女儿可以,你报警抓我儿子就是你的不对了”

杭州杀妻碎尸案,作案手段残忍至极,就这样还有人在诋毁女方。

“来女士把钱看得太重”,“没把老公当成自己人。”

女性被强奸,一定会有人说“谁让她穿这么暴露”。男人打女人,也会有人说,女方出轨了,拜金了,走夜路了。

总之,受害者肯定有错。

你没错,他为什么打你,杀你?

三观如此扭曲,每每看到这些言论,我都感到非常无力,绝望,细思极恐。

这些人就像活在阴暗角落的蠕虫一样伺机而动,疯狂发泄自己的恶意揣测。

什么时候他们才能明白,杀人打人就是犯罪,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施暴者开脱。

社会习惯对女性太苛责

犯罪就是犯罪,别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

这个社会对女性太苛责了,而且是习惯性的。

受害者有罪论已经产生了一种惯性思维,善于把暴力犯罪转移到情感纠纷,进而合理化

如果是毫不相识的两个人发生冲突,可能还有路人上去帮忙。

但如果是认识的人产生暴力冲突,那多数人会选择旁观,哪怕有一方要被打死。

如果再添上情感纠纷,旁观者只会更过分,就从受害女性身上找原因。

一个受害者女性要想获得同情,她必须是“完美”的。

她不能太漂亮,她不能走夜路,不能穿着暴露,甚至交往到一个品行恶劣的男朋友,她被杀了,也是她的错。

她不能有“污点”,否则她遇到伤害时,不会得到同情,身后还要背负无数罪恶骂名。而相同事情却不会发生在男性身上。

在这里无意挑起两性对立,只希望这个社会不要再苛责女性,女性可以得到平等对待,走在路上不会被人伤害。如果她遇到威胁,有人可以伸出援手,救她一命。

在男子当街行凶这个案件中,第一个冲出来施以援手的,是女性。

不是因为她有多勇敢,而是她对这个女孩有强烈共情,这才是正道的光。

而那些肆意抹黑受害者,毫无理由的为施暴者罪行开脱,企图用男女感情问题和彩礼问题掩饰残忍行凶本身的人,和杀人凶手一样可恶。

这些对受害者没有共情,反倒对杀人犯共情的人,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也是潜在杀人犯。

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强盗逻辑非常值得警惕,他们把自己代入到案件当众,发表这样的意见,其实就是他们内心世界的折射。

他们认为,只要女方存在他们脑补的行为,那杀人打人都是合情合理的。

至少,某种程度上,他们和杀人犯的价值观是一样的。

让这样的人,这样的思想霸占世界,实在是太危险的一件事。

没准哪一天,他们就会成为下一个杀人犯。没准哪一天,受害者就是我们自己。

希望更多的人能看清,犯罪就是犯罪,不要在受害者身上找原因,该谴责惩罚的,永远是施暴者和杀人犯!

如果放任谴责受害者,放任社会同理心水平的下降,会进一步恶化社会互助环境,万一倒霉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下场将会是一样的。

不公平当然永远存在,食腐众不可能消失,但若放弃对抗不公和人性脆弱,前方也只剩地狱。

不要让丑陋的人心,占领这个世界。

就在前阵子,一海归男因没拿到25万还赌债,就捅死新婚妻子,并纵火焚尸的新闻也上了热搜。

姑娘在没了解完全的情况下,就与该男子闪婚,谁料想,男子是父母从小溺爱着长大的,还曾花费巨额让他去英国留学。

因赌博欠债,他的父母还为他还了200万赌债。

心理学上有一个“晕轮效应”:当你对一个人的某种特性保有非常好的印象时,你就会自然而然地对他的其他方面也保持好的评价,从而那些缺点和不好的部分就会被忽略。

所以,别被爱情冲昏了头,别被一时的激情所迷惑,选择一个人恋爱结婚,一定要了解他的底细和人品。

品性的好坏,才是决定感情稳定的基础;他品性的优劣,才是决定婚姻幸福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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