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罰要求三天改正 台灣大:罔顧用戶權益、強人所難

台湾大哥大(3045)未履行合并台湾之星的附附款,处理超额频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开罚30万元,未符合网路设置计划,要求限期改正,未改正开罚300万。台湾大哥大表示,对于今日NCC无法体恤业者在网路整并执行上的高度困难,罔顾原台湾之星280万用户权益,深感遗憾,三天改正,则强人所难。

台湾大未履行NCC通过台台并的附附款,被市场视为是杠上NCC,挑战主管机关。NCC 10日正式开罚,并要求限期改正。

台湾大再次发出回应,台湾大强调,NCC自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湾大与台湾之星合并,可立即开始进行网路整并,给予18个月时间进行网路整并,但后续公平会、数发部陆续发文,提醒台湾大哥大仅能于合并基准日后(即2023年12月1日),始能进行网路整并,导致原给予一年半整并期,被压缩到只剩七个月。

台湾大指出,过程中持续向主管机关争取,今日也并向NCC再次表明,自愿再缩短网路整并需求期程,由原订明年5月提前到今年底,但NCC仅给予三天期限,实属强人所难,为维护用户权益,台湾大会持续与主管机关及行政法庭沟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