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萬年委員條款刪除

立法院会昨天三读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限制NCC委员仅得连任一次。原案中被称为「万年条款」的「原任委员得于新任委员出缺或提名任命未得立法院同意时可延任」规定遭删除,修正为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致委员人数未达足额时,行政院长应于三个月内补足提名。

昨日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以人数优势,以赞成五十二票比反对五十一票完成NCC组织法修正。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因另有提案,在表决时并未表态。

据修正前的NCC组织法第四条,未规定NCC委员连任限制,且有任期届满时,未依规定提任时,原任委员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员就职前一日止,不受任期限制。经修正后,设下连任限制。委员任期为四年,任满得连任一次,已连任者不得再连任。

因原任委员延任规定已删除,NCC主委陈耀祥七月底任期届满时将确定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