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工程師偷拍同事上廁所 手抖拍到隔板未遂 判刑3月可易科
北市内湖区一名陈姓工程师,去年在公司女厕偷拍同事上厕所,紧张手抖仅拍到厕所隔板,但不法行为已被其他同事目击撞见,被害女子报案提告,陈男赔偿20万元。士林地方法院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处3月可易科罚金之刑,缓刑2年。
判决指出,去年11月15日晚上6时许,陈姓工程师在公司女厕,蹲在厕所前房,持手机伸入厕所隔间,由下往上欲拍摄有阴部、臀部、大腿等如厕画面,当时陈男当时仅拍到厕所隔板照片。当时同事撞见陈姓工程师偷拍,立即告知被害女子,被害女子害怕报案提告,焦虑的请求如果有拍到照片,希望不要外流。
陈男落网称,当时因为压力很大,没有办法克制内心冲动,事发后回到公司格式化自己的电脑。法官审酌,陈男为了逞一己之私,想偷拍同事如厕私密影像,此种遭人窥视的不快,足使人内心留下相当阴影,不宜轻纵,考量陈男无前科,犯后认罪,已赔偿20万元达成和解,全案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
法官指出,陈男身为资讯工程师,有相当专业能力,无法完全排除其保有此案被害人或其他人的性影像,甚至再犯可能,缓刑条件禁止重制、散布、公开传输或以其他不正方式,利用内有被害女子一部或全部身体部位照片、电子档案或文件。可上诉。
示意图非本案。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