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為所有權槓上市政府 基隆東岸商場大事記

基隆东岸广场经营权易主引发风波。图/基市府提供

基隆市府将东岸商场委由微风集团经营,原营运商大日公司的协力厂商主富公司(NET),主张独资兴建商场2楼至4楼而拥有产权,提出确认所有权存在诉讼,基隆地院今天判决驳回。以下为东岸商场大事记。

--民国105年1月1日,基隆市政府与大日开发公司签订「基隆市东岸立体停车场营运移转案」,合约至109年12月31日,合约规定优先订约次数以2次为限,第1次3年,第2次2年。合约到期前,市府与大日公司第1次续约3年,续约至112年12月31日。

--105年,大日公司与NET签订租赁契约,将1楼及2楼交由NET营运,双方签订近10年合约至114年12月31日,合约内容也明订,若大日公司未取得营运权,双方视同终止合约。

--112年12月8日,NET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出确认东岸商场2楼至4楼所有权诉讼。

--113年1月16日,大日公司未获得第2次2年续约,基隆市长谢国梁宣布东岸商场将由微风集团接手,2月1日起进驻。

--113年1月22日,NET登报指控基隆市政府招商作业涉及违法,并主张商场2楼至4楼是NET独资新台币2.89亿元兴建,拥有2楼至4楼建物产权,并出示地籍誊本,指市府仅登记1楼到地下4楼的产权。

--113年2月1日,基隆市政府凌晨切开门锁接管东岸商场,NET提告基隆市长谢国梁等人涉犯强盗等罪嫌。

--113年3月7日,基隆市政府将东岸商场2楼至4楼产权登记为市府所有。

--113年9月4日,台湾高等法院裁定,NET以新台币9000万元供担保后,在事件撤回、和解或判决确定前,基隆市政府不得变更东岸商场2楼至4楼现状,基隆地方法院前往东岸商场执行假处分。

--113年4月17日,东岸商场确认所有权诉讼首度开庭。

--114年1月24日,基隆地方法院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