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旅遊嚴重違約!繼勒令停業3個月 觀光署今再罰81萬

交通部观光署今(17)日表示,针对美加国际旅行社(年代旅游)严重违约违纪,开罚81万元。记者林俊良/摄影

交通部观光署今日表示,针对美加国际旅行社(年代旅游)严重违约违纪,经交通部观光署于今年2月16日处分停止经营旅行业业务三个月,就该公司招揽未出团旅客部分,已不得出团,案经观光署洽请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品保协会)后,该会将依章程规定全力协助参加该旅行社权益受影响之旅客,相关处理原则如下:

1、 2月10日出发前往富国岛旅游,行程受影响之旅客:检具定型化契约书、代收转付收据及至当地额外支付之费用单据(住宿费用、门票或是活动费用单据),向品保协会申诉。

2、 尚未出发之旅客:

(1) 以信用卡支付者:向发卡银行申请争议款处理。

(2) 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填写「品保协会纠纷申诉表」,并检具代收转付收据、契约书等相关单据,由品保协会协助申请保险理赔。

观光署说,美加国际旅行社若因财务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就该公司已投保履约保证保险1,000万元,其旅客仍可获得保险理赔,如理赔总金额超过保险额度,将由品保协会就履约保证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之损失协助代偿。另该公司自2月16日起已遭品保协会出会,已非品保协会员,品保协会持续在30日内协助受理案件申请(自2月16日至3月18日),专线电话:(02)2599-5088,网址:https://www.travel.org.tw/。

另外,观光署查处美加国际旅行社办理赴越南富国岛旅行团,查有违反旅行业管理部分之事实,包括该旅行社10团未依约定办妥入住饭店、餐食及交通接驳,10团皆未与地接社签订之承诺书或保证文件、其中六团旅游团体未与部分旅客或全团团体旅客签订旅游定型化契约、以及一团未依规定派遣领队随团服务,显已违反「发展观光条例」及「旅行业管理规则」规定,爰依发展观光条例裁罚,共计新台币81万。

鉴于旅行业春节期间发生重大消费争议案件,观光署将持续强化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旅行社,并委托公协会办理旅游纠纷精进措施及旅行业纠纷处理教育训练,要求品保协会定期公告旅游纠纷案件数量前五名的旅行社,提醒旅客慎选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