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不服管教遭改名「壞」 內政部請桃市府盡速撤銷
平镇生父继母将女儿改名「坏」字,平镇区户政事务所人员(见图)劝生父另取好名字险被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桃园市有家长至户政事务所将女儿更名改成「坏」字,内政部今天指出,更名事件已对该名子女造成伤害,已请桃园市政府应本权责尽速撤销改名登记,必要时请社政机关进行家庭关怀介入处理。
桃园市平镇区有家长因女儿不服管教,竟擅自到户所将女儿名字最后一字改成「坏」,户所劝说无效只能受理。桃市府民政局说,已发函户所协助改名,并函请内政部协助撤销改名登记。
内政部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父母虽为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但申请未成年子女命名改名,应以未成年子女利益考量,且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或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均明确指出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需获得特别保护及照顾,包括适当的法律保护。
内政部表示,政府处理儿少相关事务时,应以儿少的最佳利益为优先考量,其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政府应予适当协助及保护,这起更名事件已对该名子女造成伤害,内政部已请桃园市政府转交所属户政事务所处理此事。
内政部强调,为维护儿少权益,已责成桃园市政府尽速撤销不雅更名,户政机关受理类此损及儿少利益案件,宜审慎处理,必要时应即刻通报社政机关了解家庭状况并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