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带球嫁3年就闪离婚!丈母娘气坏 回头拿这事怒告女婿
▲台中小夫妻结婚3年告吹,丈母告女婿出气。(图/示意图/Pixabay)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想与19岁的赵姓女友结婚,被女方父母反对,他竟盗刻女友父母印章,找好友填了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并当证人,擅自登记。但小夫妻3年后就离婚,当时赵母因女儿怀孕忍气参加婚礼,现在为替女儿出气,控告女婿伪造文书,最高法院审理后,判蔡男3个月刑期定谳。
蔡男在2014年时刚从高中毕业,就想娶19岁的女友,当时赵女虽已达16岁可结婚的年龄,却因未满20岁,仍须有法定代理人同意。这桩婚事受到女方家长反对,蔡男于是盗刻了女友父母的印章,找好友翁男代笔写了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并冒充用印和签名。2014年8月,蔡男和赵女登记结婚,赵女父母发现之后虽然感到生气,但是因为女儿已经怀孕,且蔡男保证会善待新婚妻子,他们才忍住这股怒气出席婚礼。不过没想到,两人在3年后就离婚,赵母心疼女儿,于是在两人离婚之后,立刻控告蔡男伪造文书。蔡男则辩称,没有盗刻赵女父母的印章,且当时证书上的资料全是翁男写的,他不知情,翁男则是一概否认。后来经过笔迹鉴定之后,确认证书上字迹的确属于翁男,他才改称是女方提供了父母的资料,他填写的内容属于「个资」,而非伪造签名。
一审审判时认定蔡男与翁男共犯伪造文书罪,各判刑3个月与2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与6万元,也指赵女携带户口名簿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共犯。但二审审理认为,无证据证明赵女知情并泄露父母的身分资料,因此撤销一审对赵女这部分的认定,至于蔡、翁两人刑责仍与一审相同,最高法院审理后,维持二审判决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