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金牌女业务吸金逾亿元 判刑10年没收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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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在中华邮政瑞芳邮局办理简易人寿保险业务的张姓女业务员诈骗保费再存入家人帐户,挪用进行转投资美金保险;基隆地方法院依违反银行法张女判刑10年,台湾高等法院仍判10年,没收或追征未扣案的1亿9538万元。可上诉。

张女明知邮局推出的简易人寿保险,仅有分期缴纳保险费而无一次缴清全部保费的缴纳方式,却从2009年起用伪造、变造保单,要求要保人将保费存入其指定帐户之方式,诈骗要保人之保费,用以转投资美金保险。

刑事部分,张女被判刑10年,中华邮政公司提起民事求偿部分,一审判张女单独赔偿5000万元、家人免赔,中华邮政提上诉,二审认为证明张女的7名家知情犯罪,仍判家人免赔。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