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邮政金牌女业务吸金逾亿元 她确定赔5000万元

本报资料照片

12年前在瑞芳邮局办理简易人寿保险业务张美华诈骗保费再存入家人帐户,挪用进行转投资美金保险,中华邮政公司提告求偿,历审张女单独赔偿5000万元、家人免赔,中华邮政提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张女明知邮局推出的简易人寿保险,仅有分期缴纳保险费而无一次缴清全部保费的缴纳方式,却从2009年起用伪造、变造保单,要求要保人将保费存入其指定帐户之方式,诈骗要保人之保费,用以转投资美金保险。

历审认为,张的7位家人虽有出借帐户给她使用,但不知她的使用目的实际用途,7人提供帐户难以预期张女使用其等帐户作为不法行为使用,难认有何因故意或过失而致上诉人受损害之情形,判他们免连带赔偿,只须张女单独赔偿5000万元确定。

刑事部分基隆地方法院依违反银行法将张女判刑10年,今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将她判10年,没收或追征未扣案的1亿953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