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虐死埋尸案 母怀孕声请停押 家人心冷未办交保

双胜律师事务所刘忠胜律师分析,因为彭女家人不愿意「具保」,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14条「具保」规定,高机率台中分院裁定抗告驳回。(双胜律师事务所提供/黄立杰南投传真))

南投名间乡一个月多前惊传一起女童尸案彭姓母亲和其陈姓前男友两人遭收押禁见,事后传出彭女已怀有6个月的身孕,声请「具保停押」,法官裁定5万元交保;近日传出彭女迟迟等不到家人保她,于是再提出「抗告」。

南投县一名4岁女童失踪3个多月,竟然是遭彭姓生母和陈姓前男友虐杀,更弃尸掩埋在陈嫌名间老家外!警方9月3日挖出被包黑色塑胶袋的女童尸体身上多处瘀伤,下手相当狠毒,侦讯后依杀人罪嫌将彭女和陈男移送南投地检署,将两人声押。

彭女10月初以怀有6个月的身孕为由,声请「具保停押」,法官裁定5万元交保,不过10多天过去,彭女家人表示对他早已万念俱灰,没有将他保出的意愿,于是一直没人帮他办交保。

想交保出看守所的彭女,上周提「抗告」,认为南投地院法官裁定的交保金5万元太高超出负担,要求以交保金之外的方式让她交保,台中高分院目前尚未就其抗告作出裁定。

针对此案,双胜律师事务所刘忠胜律师分析,因为法官已依刑事诉讼法第114条提供彭女交保的机会,但因彭女家人不愿意为彭女提供保证金,就应该要回归羁押要件审查,高机率被裁定抗告驳回。除非法官考量没有继续羁押彭女之必要,才会采取降保或其他替代方案

台中高分院表示,彭女以怀孕6个月声请交保,依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羁押的被告怀孕5个月以上,如经具保声请停止羁押,不得驳回;南投地院曾询问彭女,要他请亲友交保,彭女表示可以接受,要以5万元交保。

台中高分院认为,彭女认为亲友可负担5万元,也愿意以5万元交保,南投地院已审慎审酌各种状况,此金额并无不当,据此驳回彭女的抗告,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