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查获盗采保育贝类
澎湖县环保案件联合缉小组获采捕保育类「山羊海菊蛤」。(陈可文翻摄)
澎湖县政府宣示捍卫海洋资源决心,短短半个月内接连查获3起非法盗采珊瑚礁保育贝类,日前又于前寮渔港查获6人违法采捕「孔雀壳菜蛤」多达130.5公斤,全案依违反渔业法移送地检署侦办。
澎湖县政府正式公告:孔雀壳菜蛤(扫帚仔)、山羊海菊蛤(粉蚵、灯火蚵)、黑石蜊(滩)、大白狐蛤(撬仔)等4种列为珊瑚礁保育贝类,严禁采捕严惩不贷。
农渔局指出,因为这4种贝类生长环境处于珊瑚礁分枝内或岩石缝为主,采捕过程必须使用小锄头或小斧头以砍、劈、敲、折、撬等机械性外力破坏栖生礁体,对于珊瑚礁生态造成大规模破坏,严重冲击海洋环境资源。
澎湖县警察局环保小队、农渔局、岸巡队组织「环保案件联合查缉小组」积极打击犯罪,月初在前寮渔港潮间带查获民众违法采捕孔雀壳菜蛤30公斤;翌日在马公港西侧金龙头废弃营区旁查获采捕山羊海菊蛤20多公斤,全案移送法办。
讵料,破坏海洋违法情事却愈加猖獗,24日又在前寮渔港岸际查获6人分乘4艘无籍船筏非法采捕孔雀壳菜蛤高达130.5公斤,数量之多,令人乍舌。
农渔局严正重申,保育类贝类禁止采捕、处理、贩卖或持有,违规被查获依渔业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5万元以下罚金;再次郑重呼吁民众切勿投机取巧以身试法,共同保育爱护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