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萨店女老板感染后仍开店...173人惨被隔离!她坦言「当时没在意」
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期间,陆续出现患者不配合防疫的情况。广东一名40岁的吴姓女老板,在感染新冠病毒后,竟然无视隔离要求,继续经营披萨店,造成定点医学隔离10人、集中场所隔离87人、居家隔离76人、医学健康告知401人的后果。她也因此被判刑10个月。
广东高院日前公布疫情期间,广东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吴女1月22日与家人从湖北返回广东河源,几天后发现身体不适,经初步检查,虽未确诊她感染新冠病毒,但告知她需隔离观察。
▲吴女与丈夫一起经营披萨店。(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Pixabay)
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到吴女住处,再次告知她需要隔离,但吴女无视隔离要求,继续经营披萨店,直至2月7日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她向《南方日报》透露,在确诊前的那段时间,她在租屋和披萨店两头跑,当被告知要居家隔离14天时,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状况,而且去医院检查过了,也没有什么问题,就没在意。
被问到「知道不遵守隔离规定,会带来什么危害」时,吴女直言,「我是知道的」,但没有想到自己染上新冠肺炎了,「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对因为我造成影响的人们,诚恳地说声抱歉,我对不起他们。」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疫情防控期间,吴某拒不执行卫生防控措施,造成多人隔离的严重后果,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