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翻车害18死 司机员尤振仲判4年半确定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玛翻车酿18死,司机员尤振仲判囚4年6月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台铁普悠玛列车5年前在宜兰的车站翻覆造成18死、100多人轻重伤,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认定事故是因司机员尤振仲关闭列车的ATP系统,且当时车速约140公里,超过倾覆的临界速度,尤超速驶入弯道,导致列车出轨翻覆,将他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定谳。

2018年10月21日,台铁普悠玛列车在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出轨翻覆,第8节车厢车头牵连其后7节车厢全数出轨,其中4节车厢翻覆、8节车厢呈W型严重扭曲,造成18名乘客死亡、6名乘客重伤、110名乘客受伤。

检方认定,尤振仲关闭ATP(列车自动防护系统)且超速,柳灿煌验收普悠玛时未测试远端监视系统即投入营运,吴荣钦没有落实ATP开关机制的监视义务,依过失致死罪将3人起诉。

尤振仲否认犯行,但宜兰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都认为,他擅自关闭ATP却未依规定重启又超速肇事,考量他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造成死伤众多的结果,及其犯后态度等,量处接近法定刑上限的刑度4年6月,检提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同案被告、时任台铁局副处长、所长的柳灿煌与吴荣钦,二审认定,检方没有举证柳男未将「ATP远端监视系统」列入检验测试程序;吴男疏未察知该监视系统的问题,有何违反规定、程序,2人与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判决无罪,因检方未上诉三审,早已确定。

不过,行政究责部分,改制前的惩戒法院、公惩会,2020年认定台铁前局长鹿洁身综理局务不周,未善尽指挥监督之责,发生普悠玛列车出轨事件,与吴荣钦各遭判决降1级改叙,柳灿煌判休职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