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玛翻车事故酿18死 司机员尤振仲二审仍判4年半

2018年10月21日普悠玛翻车酿18死。(本报资料照片)

4年前台铁普悠玛列车在宜兰新马站翻覆,造成18死、215轻重伤,一审宜兰地方法院将司机员尤振仲依过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仍判决尤振仲仍判4年半,时任台铁局副处长、所长的柳灿煌与吴荣钦无罪。可上诉。

普悠玛列车2018年10月21日在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出轨翻覆,8节车厢呈W型严重扭曲,检方认定尤振仲关闭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并超速,柳灿煌验收普悠玛时未测试ATP远端监视系统即投入营运,吴荣钦没有落实ATP开关机制的监视义务,依过失致死起诉。

宜兰地方法院认为,司机员尤振仲擅自关闭ATP却未依规定重启又超速,以约140公里高速驶入车站大弯道路段造成列车出轨翻覆,判刑4年6月,但时任台铁局副处长、所长的柳灿煌与吴荣钦无罪。